111 裹脚(2 / 2)

隶某县进行一项裹脚的调查,一共统计了515家,1442人,裹脚者占63。

这其中年龄为5岁9岁,裹脚比例0;年龄为10岁14岁,裹脚比例56;之后比例逐年上升,到40岁以上,裹脚比例992。

1929年的40年前,就是1889年,现在刚满12岁,也就是说,此时清国北方女性的裹脚比例,在992以上,裹脚对于女性的伤害难以想象,所谓“小脚一双,眼泪一缸”,女性裹脚之后,别说工作,连走路都很困难,李德和安东的女性家人中,几乎所有的成年女性都裹了脚,那些未成年的也正在裹脚,那些未成年的还有救,成年的那些人,她们根本无法工作,只能待在家里照顾家庭。

这是时代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