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眨眼十几天时间过去,林宇弄清楚了自己穿越后的身处之地,是在大明宣府镇怀隆道东路的保安州,相当于后世的张家口一带;而这半个月的时间,他也暂时在这大明朝安定下来,成为了宣府镇下面一个乡下百人墩的普通墩兵,也就相当于后世的边防哨兵,算是有了一个身份。
之所以会来这即将灭亡的大明王朝当一个看上去没前途的丘八,主要是这穿越太突然,林宇暂时也不知道去哪里,这本身也人生地不熟的,周边也靠近前线,时不时有满清鞑子肆虐,运气不好可能就要死在外面。
再直白一点说,林宇现在除了当兵也没有去处,因为真实的穿越可不是想象中那么简单;比如穿越到秦朝,你当街吐口水,你就得被抓进监狱,在脸上给你刺个字作为惩戒。如果在汉朝,三个人无端的围在一起吃饭喝酒,你一样得坐牢。
总之,作为一个不懂古代礼仪和律法的现代人,你到了古代,除了去装哑巴当和尚,你这一辈子也就只能在大牢里度过。
再有就是,先不说那些繁琐的礼仪,会让他一个现代人格格不入,光是语言的不同,就足以让他寸步难行,要知道古代可没有普通话。
好在,他穿越的这个地方属于后世的张家口一点,靠近承德;而承德的滦平其实就是后世的普通话发源地,所以他这一口现代的普通话勉强能够与这里的人进行交流。
因此,当他来到所在的这处百人墩,见到他来到这里的第一个人后,经过简单的思考,他就选择暂时留在这里当了一个墩兵。
起码,在他有着系统的情况下,当了大明士兵,也能更好的去杀些满清鞑子,用鞑子的命来增加自己的寿命,对他来说也没什么心理压力。
而林宇所在的百人墩说是百人,其实所有人加起来都不到五十个,其中能够作战的墩兵更是不到十个,剩下的都是一些老弱妇孺,是这些墩兵的家人。
说白了,这些所谓的墩兵并不是大明朝廷的正规军,他们就相当于后世的民兵,朝廷给当地百姓家中的青壮下发装备,让他们结成坞堡哨所的屯军,既有自保的能力,也能够帮着大明防御流寇和满清鞑子。
也正是缺人,服用洗髓丹后有着一身力气,显得战力不凡的林宇就被这里的甲长周扒皮给留了下来。
这半个月来,林宇整日里基本上都是在习练武艺,增加自己的战力,想着在这乱世给自己争取更多的自保之力,并没有贸然就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习武之余也更多是在冷眼观察周边环境,同时在回忆自己所知的明末历史。
说到历史,他一直都很有兴趣,当初要不是yin差阳错的学了医,他估计都成为历史老师了,因此虽然算不上专家,但大概他也能够知道一些,脑海里有个印象,不至于来到大明朝后两眼一抹黑。
因此,他才在穿越到这里后很冷静,没有傻乎乎的去像小说里的主角一样到处乱来;在这其中,由于对大明这最后一个汉人王朝很有兴趣,这大明历史也是他了解最多的一段历史。
据他所知,明末这段历史可以用内忧外患来形容,且好死不死的正处于小冰河时期,天灾不断;内有东林党打zui炮,各种贪污勾结,还有李自成等流寇像蛀虫一样侵蚀着一切。偏偏外面还有后金鞑子和荷兰殖民者,让大明根本就没有精力去治理内部,内外交困之中,大明帝国轰然倒塌。
而最后,作为流寇毁灭了大明的李自成终究也没有守住汉家江山,白白给鞑子做了嫁衣,让满清入关坐了天下,五千年屹立于世界之巅的华夏也迎来了上百年的屈-辱。
在夜深人静时,林宇偶尔也会想起后世的双亲及其他亲人朋友,他的内心不免隐隐作痛,虽然能够穿越回去,但一万年的寿命,那得杀多少人?
左右各提着两桶水,林宇向着岸边走去,每桶水满满当当起码四五十斤的重量,但在林宇手中却好似没有重量一般,他甚至还要刻意减缓速度,防止水从桶中洒出来。
常年的干旱,让林宇所处百人墩内的水井早已干涸,墩里的居民想要取水,就需要来到这几里外的小河里取才行,这条河也被称为浑河。
由于他的力气大,速度快,墩里也就将这跳水的任务交给了他,作为回报,他的吃食日用都由其他人负责,林宇也很乐意如此,正好借此机会锻炼自己。
此时他身上穿着一件破旧的红布袄,戴着一顶有着破洞的军帽,还有一双红沿黑身的靴子,这一套便是大明制式军服的鸳鸯战袄,如果都是崭新完整的话,倒也极为帅气,可以都是补丁。
本来按照大明的规定,军队所配的鸳鸯战袄都要每三年给发一次,但那只是以前;此时的大明军队,无论是战袍还是武器都起码有近十年没有换过了。
没办法,大明国库里穷得就剩老鼠屎了,连崇祯皇帝的龙袍都是让周皇后缝缝补补的穿了又穿,说起来林宇这一身补丁也算是等同皇帝的待遇了。
不过他身上的军服虽然是破破烂烂,很多补丁,但却被浆洗得非常干净,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