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淡一笑。
然后潇洒之极地磨墨,轻轻地挑去了毛笔上稍稍杂乱的狼毫。
用艺术性的手法,将毛笔蘸饱了墨水,再挤去了三分。
然后……
下笔如有神!
很装逼是吧?
我唐允来百年贵族世子,越国殿试探花。
我这个人一生下来就注定光芒万丈。
我的一举一动,都仿佛散发着光芒。
你们觉得我在装逼,但……那只是我最平常的生活片段而已。
优秀和高雅,傲慢与偏见,早就铭刻在我的血脉和骨子里面了。
没错,就是偏见!
我唐允藐视你们任何一个人。
天下比我有文才的,长得没有我帅。
长得比我帅的,没有一个有我有才华,没有一个像我家世显赫。
在我眼中,在座的都是垃圾,包括你沈浪在内。
至于金木聪?
抱歉,你连垃圾都不是,你只是靠着吃垃圾为生的蛆虫而已。
你依附着沈浪,写什么《风月无边》,不就是吃垃圾的苍蝇吗?
唐允越写,越是觉得自己的文章妙不可言。
太妙了。
太好了。
这样优美的文字,这么好的文章,这么深的立意,我是怎么想出来的啊。
太牛了啊。
我都佩服我自己啊。
我都惊叹我自己啊。
唐允啊,你的才华究竟哪里是极限啊?为何我拼命挖掘,依旧深不见底呢?
越写,唐允觉得自己全身都轻飘飘的。
仿佛要飞了起来。
我写得太好了啊。
我要成大神了啊!
殿试的时候我要是有这状态,有这文章,何止是探花啊?
状元都手到擒来啊!
那一天我真是失误了啊,发挥失常啊。
但这篇策论写完的时候。
唐允美妙的感觉到了极致。
文思如泉涌,诗才如尿崩。
止都止不住啊。
一首精妙绝伦的诗,跃然纸上。
真是写得太好了啊。
我自己读了,都三月不知肉味啊。
可惜啊可惜,
这样精妙绝伦的文章诗词,竟然用来金山岛之争这样的文战。
竟然和金木聪这样一只蛆虫一较高下。
耻辱啊!
这样的文章,就应该出现在大炎帝国的炎龙大殿里面啊。
越国已经装不下我了。
只有大炎王朝,才能容得下我这个绝顶之才。
写完之后,唐允又阅读自己的文章三遍。
越看越好。
一个字都不能改,一个字都改不动。
已经完美了。
过去的唐允,以后的唐允,或许都写不出来这样完美的文章了。
然后,唐允起身,朝着三位至高无上的裁判者躬身行礼,飘然而去。
从头到尾,他都没有看金木聪一样。
他觉得一个人就算上茅房,也不会盯着一条蛆虫看的。
一个人走路要踩死蚂蚁的时候,难道还会抬起脚来看蚂蚁的尸体吗?
当然不会,随随便便踩死,然后不经意将鞋底蚂蚁尸体蹭到地上便是了。
最多再感叹一句。
金木聪蚂蚁,你能够死在我唐允的脚底上,真是你莫大的荣幸啊。
………………
而肥宅金木聪依旧在一个字一个字地雕花。
哎呀。
我好像又发现了新世界的大门了啊。
这样一个一个字地雕琢,每一勾,每一划都倾注所有精神,真是好有意思啊。
真好玩啊!
好玩到我都差点忘记在考试,忘掉我在抄书了。
宁启王叔抬头看了一眼。
发现金木聪还在一笔一划地写。
那速度慢到了极致。
这不是手瘸,这是脑瘸,所以才慢啊。
于是,宁启王叔同情叹息一声。
继续低头看书。
又过了一个时辰。
距离考试结束只有半个时辰了。
终于,金木聪雕完了最后一个字。
好舒爽。
好过瘾。
好累啊。
那种虚弱的感觉,就仿佛那天晚上第一次看到姐夫画的那些女人一样。
雕完了最后一个字后,金木聪抬头一看。
咦?
唐允那个装逼犯竟然走了?
啥时候走的啊?
那我也走吧!
金木聪起身,朝着三位大任务躬身行了一礼。
脚下一阵踉跄。
腰酸背痛,好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