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案件重大突破!(1 / 2)

都市之僵尸警察 丧泽 3752 字 2019-04-17

“警察同志,不是我啊……真不是我……”刘波都已经崩溃了,因为真不是他,张秧却说是他,又要给他抓走。

“李梅?”张秧给他戴上了手铐,才放开他看着他道。

“对,是李梅!这事儿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警察同志,您要相信我!”刘波已经说了,就会劝说,不会再隐瞒。

张秧又坐下了,拿起了本子。

刘波双手背在身后,坐在chuang边。

“你知道是李梅?”张秧又问了一遍,“是李梅杀了吕全友,亲手杀的?”

“不是她亲手杀的,李梅找人杀的,是一个男的。”

“你怎么知道?”

“警察同志,你知道那条项链吗?就是我卖掉的那条项链,从李梅那里偷来的……”

“知道,怎么了?不是从李梅那里偷的?”

“是从李梅那里偷的,警察同志您听我说……”

刘波开始讲述。

……

四月二十七号,刘波去足疗店找李梅,要一起去玩牌,在李梅的小单间里,当时是晚上,两人都已经准备走了。

结果突然又来客人了,是个熟客,点名让李梅给按摩,老板王桂芝直接用对讲机叫了李梅。

李梅不得不上钟,得一个小时,就跟刘波说先去,便匆匆离开了小单间。

刘波本打算走。

但他缺钱,便动了歪心思,翻了李梅的房间,他在一个抽屉里,发现了一堆用布包着的金银首饰,他没敢全拿走,因为李梅肯定发现。

所以,他就拿走了一条。

这样李梅就很难发现丢了一条,毕竟那么多放在一起。

之后,刘波将金项链送金店卖掉了。

随着吕全友尸体被发现,警方开始调查,通过金店监控,找到了刘波,抓了他。

刘波很无辜。

他就是偷了李梅的项链,没杀吕全友。

警方又找了李梅,李梅便说这是误会,她是用排除法算丢了什么,手里没有那条项链,认为在吕全友家里,认为是丢了。

刘波因此被关十五天。

在拘留所里的这十五天,刘波越想越不对劲,他回忆起了警方在审讯他时,展示的丢失首饰的样式照片,问他偷走藏在哪里了,所以他知道吕全友丢了什么。

就是在被关押期间,刘波突然想起来……警方展示的那些照片,那些首饰样式,也就是吕全友丢的那些首饰,他都在李梅那里见过!

就是用布包着的那一堆!

全都在一起!

而他偷项链,是四月二十七号。

吕全友二十号被杀的。

所以在看守所里的刘波就想通了,是李梅杀了吕全友,拿走了那些金银首饰,藏在店里。

她还在吕全友尸体被发现警方调查后,跟警察说吕全友丢了那些金银首饰,实际首饰就在她那。

但刘波没有声张。

等他被放出来后,他就去找了李梅,他没检举揭发李梅,而是选择了向李梅敲诈勒索!

按照他自己的话说,就是讹点钱!

这是李梅近一个月来,向他频繁转账的原因。

这是李梅跟他gao在一起的原因。

其实两人根本就没恋爱。

而足疗店老板王桂芝也没撒谎,她说的都是真的,只是误会了!李梅根本就不是跟刘波gao一起了,而是被刘波威胁了!

所以她不断给刘波钱,被刘波反复敲诈,还陪刘波睡觉,对刘波可以说有求必应!

“今天李梅是什么时候来的?”

“上午,九点多……”

“来做什么?”

“就是没钱了嘛,跟她要点钱,还有……睡了一觉。”

刘波说这话的时候非常紧张,扭来扭去的,很不安。

他知道自己是敲诈勒索,这是犯罪。

但比起杀人,这不算什么,他可不想跟李梅绑定在一起,如果被认为是同谋,那就完蛋了!

杀人是要枪毙的!

就算他不是主谋,无期徒刑也跑不了!

“警察同志,我这能算是那个什么……什么证人!污点证人,算吧?”

“如果你能帮助我们侦破此案,我们可以向法院建议对你减轻处罚,或免于处罚……”张秧严肃道。

“我行,我可以的!我愿意作证!”刘波连忙道。

张秧起身,给刘波打开了手铐,而后将笔递给了刘波,还从包里拿出印泥。

“笔录签字,按手印!”

刘波签字。

张秧同时又拿出手机。

“冯队……是我,有重大线索……建议马上逮捕李梅……对!马上!好……”

……

一个小时后。

北城分局,002审讯室。

李梅坐在椅子上,双手被扣在椅子扶手上,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