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略显身手!(2 / 2)

一家三口都租住在汉州市青龙区外的廉租区。案发时间为五天前的凌晨一点多,三名死者的中吴临死于家中饮水机旁,其妻子黄芳与其子吴晓煌死于床上。凌晨一点多的时间为何三者没有死亡在一块,就我的猜测可能是因为其妻子与其子有一个需要喝水。”

“再者刚才吴副主任有说过死者的身上都有着差不多百来个刀口。这话也是说了个大概,但实际上我记得没错的话,应该是吴临的身上有五十六刀,其妻子黄芳的身上有十刀。”

“但最诡异的是,他们的孩子身上居然有着一百三十七刀之多!其中,其子的尸体样子明显能看的出来比夫妻俩的要过。我说的这个过,是时间上的。他所经历的都要比夫妻俩更严重,吴临与其妻子多年在汉州市拼搏,其子才不过六岁,为何孩子的身上会有比他们多一半的刀痕?”

“不知道吴副主任以及秦队,是否有想到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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