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凌霄子汇报了之后,沈墨点了点头说道:“这几年,先让他们在这里帮咱们种玉米吧。
给他们优厚的待遇,让他们到处参观参观,临走的时候再赠送点礼物……纯钢兵器什么的。”
“等过几年,下一支探险队再到美州的时候,顺便把他们给送回去,在这期间能别死最好一个都别死。”
“还送他们回去啊?”
这时的凌霄子惊讶的说道:“我还准备每人给他们做一件黄金奇门兵刃,让他们十二个酋长一边六个,摆在门口给您守门呢!那多有面儿!”
“我还差这点面子?”
就见这时的沈墨,好笑的看了一眼凌霄子:“把他们送回去之后,那些老的可以传扬咱们大宋军队的威名,免得下次探险的时候,还得把他们杀的人头滚滚。”
“另外那些年轻的,也要想办法让他们多接受咱们这边的文化和生活方式。
之后当他们回去了,再把他们扶植成新任的酋长。
到那时咱们就可以在新大陆,收获一批铁杆代言人。”
“以后到了美洲,做事的时候还是以贸易为主。
咱们想要土地的话,咱有的是东西跟他们换。
别把人都弄死,那就太过分了。”
说到这里时,沈墨不由想到了后世,有关印第安人是殷商遗族的传说。
其实根据后世的DNA检验,印第安人跟中华人在血统上唯一的相似之处,就是这两个地方的人都是黄种人……印第安人原本就不是华夏人的后裔。
其实要是真论起来,全世界所有的人种都是起源于非洲。
但是印第安人明显是在中华文明还没形成之前,就通过白令海峡迁徙到美洲的。
当然在这里面,曾经有过很多似是而非的证据,说印第安就是当时的殷商人。
比如他们给自己起名为印第安,就是希望自己家乡“殷”地,永远平安的意思,其实这都是穿凿附会。
另外还有人说,印第安人岩画上的文字和殷商甲骨文极为相似……那就更是开玩笑了。
大家都是象形文字,那还有长得不像的?
画个王八就说是龟,全世界的原始人都保准都是一个德行!在这里边,说到两个种族根本没有任何关联,最为直接的证据除了现代DNA血统检验之外,还有另外一些不容置疑的铁证。
首先,如果印第安人要是殷商人迁徙过去的话,他们实际上应该熟练掌握了青铜文明。
但是美洲的印第安人,却至始至终都没掌握任何的金属冶炼技术。
要是还有人对此产生疑问,说当时迁徙过去的殷商人里面,说不定根本一个铜匠都没带呢?
那么还有另一个证据,那就是印第安人,根本没有一样使用轮子的生产工具!要说别的还能解释,轮子这东西却几乎是看过的就能做出来。
可是印第安人连这都没有,就这就足以说明美洲的玛雅文明,和亚洲文明并没有关系。
另外还有,咱们在枯魂草一案里说的那种集券拱顶技术,都是中华文明掌握了很早,但美洲人却始终都没学会的技术工艺。
所以咱们天天笑话高丽人,咱自己也别像高丽人似的,看啥好都得是自己的,还天天说我是全世界的祖宗……是不?
不过即便如此,沈墨也不愿意把那些印第安人杀得不剩几个……能和平相处是最理想的,打起仗来也没啥大不了,只不过能不杀人最好。
在这之后,沈墨和凌霄子结束了谈话。
告诉这位老道回去修炼内功、锻炼身体、肥吃肥喝好好把身体养棒了,然后还另外有工作给他。
于是凌霄子就准备去找他自己那几位弟子聊天儿去了。
这时沈墨才想起了一件事,然后从外边把王轩给叫了进来。
如今的凌霄子在第一天回来时,就在欢迎仪式上到了自己的仨徒弟。
同时也知道大弟子沈小虎被统帅派出去,正在执行秘密任务的事。
不过凌霄子还不知道,那位大师兄居然还给自己收了一个徒孙儿,就是面前的这个小美女王轩!如今的王轩正是快速发育的时候,经过了这段时间,姑娘生得越发秀丽娇美,老道见了她也忍不住呵呵直笑。
等到王轩在办公室里拜见了凌霄子以后,姑娘万福已毕,干脆利落的一伸手。
而凌霄子则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霎时间就把一块鹌鹑蛋大小的蓝宝石,放在了姑娘水葱儿一般的手掌上。
好家伙!这一对祖孙都是人精!一个讨要礼物毫不含糊,一个赠送宝石犹如行云流水,真是让沈墨看得肚子里一个劲儿想笑。
在这之后,王轩谢过了师祖给他的宝物。
姑娘拿起这块宝石来迎着窗外的阳光一看,却是立刻吓了一跳!就见这块蓝宝石晶莹剔透,色彩亮丽鲜艳。
像是美人的双眸一般深邃无尽,又像是浓缩了一整片阳光下的清澈海洋!这凌霄子如今真是有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