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楚国的仇!”
这一切仇恨的锁链,这一切的忍辱负重。
“都会在这一年半载内,做个了结!”
……
项梁再度见到冒顿时,却被他的话泼了一头冷水。
“各部落的君长,仍记得多年前,我父头曼与之争夺河南地,却被秦军大败,匈奴几乎灭亡,故不欲与之为敌。”
项梁立刻请译者帮自己翻译道“秦已经不是多年前的秦了,秦始皇死了,南北一分为二,相互攻杀,东方二十多个郡反叛。而匈奴也不再是昔日的匈奴,大单于让匈奴恢复了强盛,最重要的是,这次,匈奴有楚国作为盟友!楚击秦之东,匈奴击秦之北,则秦必灭!”
冒顿让女奴为自己倒酒,那酒碗似是骨制的“助楚攻秦,匈奴有什么好处?”
项梁北上时,没少听乌氏向导说起过冒顿的传奇冒顿年轻时遭黑夫、陈平离间不得已出奔,献妻献马投靠月氏,后亲手杀死头曼,武力夺取大单于之位,回到草原,尽杀其弟及后母,带着匈奴北遁大漠,休养生息,向北吞并丁零,与东胡休兵,使匈奴恢复实力……
但项梁并未太过在意,再聪明的胡人也是胡人,一群强盗,贪婪,是他们共同的本质。
于是,项梁一开始,是向冒顿阐述中原之富裕,他大肆形容咸阳的丝帛美食无穷无尽,匈奴一旦配合楚军攻下后,可尽情劫掠其财货……
但冒顿却与那些两眼放光的匈奴侯王不同,他摇头道“我对衣帛美食,不感兴趣。”
“匈奴的人口总数,抵不上秦朝的一个郡,然而之所以遭到大败而不亡,就在于衣食与秦人不同,不用依赖中国,可以北遁漠北,慢慢舔舐伤口。我若改变原有风俗而喜欢中原的衣物食品,底下众人纷纷效仿,则匈奴必像白羊、娄烦、林胡一样,失去了祖道,把自己也当成中国之人。”
“我曾将从秦朝得到的缯絮做成衣裤,穿上它在杂草棘丛中骑马奔驰,让衣裤破裂损坏,以此显示缯絮不如匈奴的旃衣皮袄坚固。把中原商贩运来的可口食物都丢掉,以此显示它们不如匈奴的酪奶方便……”
“这是为了维系匈奴人能攻善战的传统,勿要被中原器物侵蚀,失了锐气。”
冒顿很清楚匈奴的优势只有苦寒的大地,匮乏的物质,才能养出穷凶极恶的战士,而对匈奴人而言,强取,胜于苦耕!
于是项梁话头一转,开始形容咸阳宫室的美轮美奂,堂皇大观,他觉得,匈奴人这样的乡巴佬,或会向往。
但冒顿仍嗤之以鼻,指着眼前装饰简单的大帐道“毡帐就很好,中国的皇帝极力修造宫室房屋,必然使人力耗尽。”
“而中国之人努力耕田种桑,只为求得衣食满足,并修筑城郭以容身,所以其民众在急迫时不去练习攻战本领,在宽松时却又被劳作搞得疲惫,故而羸弱,比如河南地的十多万移民,还需要修一道长墙来保护自己。”
“我若夺取中国之地的城池,定会一把火烧干净他们的屋舍,推平城郭,将田亩重新践踏为草场,让匈奴的孩童在上面练习弓战。”
听完译者转述,项梁有些吃惊,这也没欲望那也不在意,那冒顿对什么感兴趣呢?
“我对中原的女人感兴趣。”
冒顿笑着如是说,又挑起旁边美丽女奴的下巴。
“告诉这位楚国贵客,你来自何处?”
“朔方……”
女奴可怜巴巴,用中原话如是说,她是乌氏送给冒顿的礼物。
但说错话的下一瞬,她那纤细的脖子,便被冒顿割开!
鲜血,比酒碗里的葡萄酒还要红。
“那不叫朔方,叫河南地。”
冒顿纠正着这个错误,让人将尸体抬走,又看向对此熟视无睹的项梁,笑道“我对夺回本属于匈奴的土地、草场感兴趣。”
他将由父亲头曼单于骨头做成的酒碗,重重放在案上,双眼好似饥饿的狼!
“我还对报仇,割下敌人头颅,挖空血肉,风干后做成酒器,很感兴趣!”
……
冒顿单于最终力排众议,答应了与楚国的结盟,数日后,便带着庞大的匈奴部落,赶着牛车,载着毡帐,开始了漫漫征程。
“冒顿的仇人,不就是黑夫与其幕僚陈平么。”
项梁越发觉得,匈奴真是楚国天然的朋友,不仅要收复北秦控制下的河南地,更记得当年被陈平一封信离间坑害,差点被头曼单于杀死的过节。
“就算黑夫抢先入关,北面的匈奴,也足以成其大敌,楚国便可坐拥关东,联合五国,以成均势,甚至将黑夫赶回南方!”
如此想着,项梁看向前方,冒顿单于今日心情不错,骑着从西域得到的汗血宝马,载着他最美丽的阏氏,二人同骑,一马当先。
项梁摇摇头,这位阏氏是被冒顿吞并的一个北方部落君长之女,据说是整个漠北草原最美丽的花朵,当她面纱被揭下时,所有牲畜都会惊艳得停下呼吸……
虽然项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