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给了她。
门终于打开了,她拖着双脚进屋,倒在床上,闭了双眼。分手后她总要例行地堕落一下,睡它个昏天暗地,可这次,她却失眠了。她想仔细地回忆丹尼的好,脑中却像有块橡皮擦,把好的坏的全部都擦了个干净。
她竟然记不起丹尼的样子了。
该死的欧洲人,那个骨骼结构除了让她记得那个大鼻子外,还能记起什么?
她居然是在为一个连样子都想不起的前男友而痛苦失眠?
这段时间以来,汤毅凡可不知道她有多么卑躬屈膝地给他女人面子。她已经很少带人来自己公寓了,都是尽量去外面玩。而就算她在外面玩,只要半夜回公寓,她连走在楼道里都轻手轻脚地不敢出声。她知道这是虞雪温书或做作业的高峰时段,一点声音都会让她分心。如果更晚,那她无疑更不敢打扰人家的睡眠了。她有时连鞋都脱了,光着脚踩在冰冷的石灰地上,就差没四肢接地地爬回房间了。
这事很奇怪,她对汤毅凡本人可是一向极尽尖酸刻薄之能事,但对他的每个女朋友,她却都能相当容忍,尤其是这位虞雪小姐。因为是他亲口说了“她不同”的,于是她尤为容忍,简直到了讨好的地步。她在学校加入虞雪的智囊小组,出了学校还带着虞雪去和她的朋友们玩。最后,她几乎是因为虞雪而搅了丹尼的生日,直至她与丹尼分手。
天晓得,她这么好,虞雪应该和她约会,而不是去跟汤毅凡。
不管怎么说,现在那两个人消失了,她也要找回自己丢失的骄傲,做回那个巴黎的芭比公主。Vivien是整间学校公认的美人,天生她的工作就是把美丽撒播给尽可能多的男人,而不是为某一个前度男人而黯然神伤。
在汤毅凡与虞雪离开之后,又逢假期,易微婉连课业的烦恼都随之没有了。易微婉颇为尽兴地过了几个星期,回公寓前所未有的晚,醒着的时间前所未有的少。
她舒舒服服地告诉自己,这,就叫作春风化雨,劫后重生。
易微婉不是那种会用很多时间来“探究内心”的女孩,她没有深度,也不觉得自己因此有什么损失。
但即便是她浅薄的头脑,也都察觉得出,有些东西,在那些糜烂的日子里,崩塌到溃不成军。
这一年的三月三十一日凌晨三点,当圣路易斯安那的季风吹过大西洋,到达她散发着酒精汗味的发丝中时,她被这突然意识到的改变而迎头痛击。
因为就在她试图将舌头伸进对面那个帅哥嘴里的时候,她发觉自己做不到。
这么多年来她一直做不到那件事,但在这几个星期中,她连亲吻的能力也丧失了。
她狼狈地逃走,跨越这个潮湿恶臭、遍地狗屎的城市,回到自己的那处蜗居。走廊中的灯已经坏了好几天,没有人来修,她一不留神就被绊倒在地。黑暗中,她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否已经挪到了家门前。楼道比从前干净了不少,她可以放心地坐着,不怕弄脏裙子。而如果此时有鬼魂在默扫门前雪,那她就更愿意留在这里了,因为她会让他带她回家。
手机叮叮咚咚地响起来,是汤毅凡。
绿幽幽的字恰好让她想起他猫一样的眼睛。她喝完酒晕乎乎的脑子,还能清晰地算出两国的时差:现在北京是晚八点,正是约会开始的好时光。
她肯定是喝醉了,而他恰好这时候撞上枪口,那就别怪她拿他开涮。她不接,也不想挂断,就那样贪婪地盯着来电显示上他的名字,她倒要看看他多久会挂掉。于是,她幸灾乐祸地听着手机铃声响到停止,之后又响……
七个未接电话,第八个正在响着。
好嘛,好嘛,她邪恶道,有本事你打到十个,我就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