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水距离这里可不近,来回一趟也要两刻钟的路程。
“要梳洗、要漱口。”
“就像昨天的洗手?”宇文决总算发现不对劲的地方,她似乎太常做清洁工作,连明明曾经是畜圈的屋子都可以一尘不染。
他钜细靡遗的打量季娃,对于自己的观察力向来自豪,当然也察觉到她的指缝非常干净,没有任何黑渍,这表示她非常重视清洁。
“当然,虽然我只是小小厨工,没什么机会握着菜铲,但是经手的洗盘、切菜都有,若是连自己都打理得不爽俐,让客人吃得闹肚子疼,不是很糟糕?”
“这也是你娘教的?”
“小时候,我娘不管再怎么忙碌,或者荷包再怎么羞涩,也会坚持每年做件衣服给我。她认为衣服可以旧、可以补,但就是看起来要干净,这样才不容易生病。”贫穷的人怎么有本钱生病?所以季娃的娘非常重视细节。
可能是因为工作和食物有关,总是吃进肚子里。虽然太平盛世,歌舞升平,但有些穷人连肚子都填不饱,挖树根或吃馊食,偶有所闻,寻常人家对于洁净也不会太讲究。除了大宅深院的富裕人家,其中又以三代积富的才懂吃,规矩讲究,自然家里的家生子教得也不含糊,但这些家生子通常是买断的,一辈子就在深宅里,耳濡目染了主家的习惯也是正常。
但季娃的行为有些粗鲁,不像大户出身,所以是她的娘啰!
“你今天不去做陷阱?”
“不能每天猎,这野味一多,价钱就差了。”
“为什么?”娘还在世时,她也只有逢年过节才有几片肉可以涮下牙缝,当时还舍不得咽下,总要一嚼再嚼,把那股香味都先吞进肚子里,连空气都不可以同她抢。
兔肉、獐子肉,多美味。
“物以稀为贵啊!”
“喔!就像咱们这儿的海鲜一样,尤其到了冬季,雪封了河川,就连海鲜也变得昂贵。”
宇文决挑了挑眉头,没想到这女娃听得懂俗谚,难不成……
“你识字?”
“我娘有教,只是识得不多,有些看不懂的字,比较艰涩,我会找机会询问来投宿的客人。”
驿站的客人层次不高,应该能教的有限。他又问:“你喜欢识字?”
“小时候不爱,后来隔壁的阿文知道我懂得一些皮毛,曾经请托我写家书回他老家,虽然我一直拒绝,毕竟认得的字不多,但又拗不过他,报好只是几个大字,简单的,看着他收到家人的回信时那种喜悦,让我发现识字很好。”
“你有收钱吗?”宇文决知道在村落里总有些落拓的书生,偶尔帮人写写家书什么的,赚些钱糊口,但那些书生通常自视甚高,收的银两也很生硬,怎么都不肯便宜将就,比较没有钱使的人也会询问一些程度或许不这么好的人,反正就是跟家里报个平安。
季娃摇头,“大家都是伙计,辛苦的工作就是为了图个温饱,也渴望能让家人饱餐一顿,反正我的程度也不是很好。”
“买纸笔的钱呢?”
她脸一红,嗫嚅了半天,“反正我一人饱,全家饱嘛!”
烂好人一枚!其实他也是吃定她这种软柿子的个性,否则怎么会就赖着住下来,更别提男女授受不亲,她年纪甚小,可能不懂,他他不一样。
“怎么熄火了?”
“接下来是焖。趁这时间,我去淘米。”
“你买白米?”
“我想你既然西上山去狩猎,总是要填饱肚子才有气力,听镇上的猎户说,有些野猪力气大得惊人,有时候纠缠上三、四时辰,最后都是拿命来换银子的。”
素昧平生,他不过就顺手猎了几只野兔,这种事不是没做过,前些日子在隔壁县城也是,那对夫妇只是道谢两三声,关上门,吃得满嘴油,叫也没叫他一声。虽然他光闻那油渍味就没胃口,那种粗糙的处理手法,没有放完血就料理牲畜,只会让口感充满膻腥味。
季娃还记得刚听到时多么惊骇,从来没想过弹牙的野猪肉居然要用人命换。幸好他是设陷阱,听说危险性小,但小归小,总是有危险性。
字文决尾随在她的身后,来到她所谓的厨房,看着她从水缸里舀水,接着开始淘米,最后还把淘米水留着。
“留那做什么?”
“等会儿去油,效果很好。”
“你就这么随便留着我,不怕我是坏人?你不是说你娘有教过你,防人之心不可无。”
“可是我知道你不是坏人啊!”
“从何得知?搞不好我是打家劫舍的江洋大盗。”
“那更不可能找上我了,你也瞧见我家。”家徒四壁。
“辣手摧花呢?”
“我是青苗子,涩口得很。”季娃口舌麻利的回应。“再说,我知道你不是坏人。”
“从哪得知?”
“牙齿。”
牙齿?难不成当踶马来着?
“我娘常说,做吃食的人最重要的是舌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