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出两秒钟,手机屏幕亮了起来,欢快的铃声也唱了起来。
“很好,总算没有赖账。不然的话,连这么点小钱都要赖皮,看哪个男人敢要你,白白空长了一副好皮囊。”
凌南珏这才满意,轻佻邪笑,意有所指的看了她一眼。
随即,他调转车头,一踩油门,这辆昂贵的敞篷跑车便从她身边“嗖”的一下窜了出去,在出别墅小区时一个急刹车拐弯,鲜红的尾灯顿时刺到了她的眼睛。
在小区里还敢开这么快的速度,简直找死。
“臭小子,你最好出车祸死翘翘!”
沈曼罗被他的牙尖嘴利弄得措手不及,“呸”了一声,懊恼的将爱车开进了地下车库。这个豪华别墅区的地下车库里豪车不少,排排列列的摆放着,让人眼花缭乱。
可惜S市寸土寸金,别墅并不是独栋,而是联排。
买下这个三层小别墅已经两年,沈曼罗却搞不清楚自己的左邻右舍到底住着什么人。她向来不喜欢跟陌生人打交道,索性也不加以理会。
可是那个臭小子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难道他也住在此处?
回到自己的小家,沈曼罗舒服地窝在沙发上休息,脑子里却一刻不得放松。
张斜阳既然完全知晓她刺杀戈尔登的全过程,没道理她逃亡时借助这个男人的掩护,他会丝毫不知情。可是一路返回时,张斜阳并没有提及此事,按道理说,组织不允许执行任务过程中放过有关人员的活口,为什么这个男人依然安然无恙?
莫非,张斜阳并没有发现她是如何威尔斯酒店逃出来的?
又或者,这并不是一场考验,而是组织真的曾经放弃了她?
不对,说不通啊。
如果组织真的放弃了她,那为什么张斜阳还会及时出现,还会想着将她带回总部?
唉,脑子里真是一团乱麻。
舒舒服服洗了一个热水澡后,沈曼罗穿着宝蓝色丝质睡袍,拎了一瓶红酒,端着一盘水果沙拉来到别墅三层的露天小阳台,打开一排五颜六色的壁灯,与夜空中的点点星辰照相辉映,煞是好看。
虽然伤口还未痊愈,按理说不能喝酒,但她向来是不拘这种小节的。
在组织里刀口舔血的生活,早已让她养成了“人生苦短,及时行乐”的性子。
她悠闲地坐在藤椅上,望着遥远的墨色苍穹想着心事。
幸好肩头的伤口被及时处理好了,不然的话,她可真想宰了那个臭男人!
突然,黑暗之中传来一声轻微的“咔哒”声。
沈曼罗立刻竖起耳朵,纤细的手指悄悄摸起水果沙拉拼盘里的三把小刀,悄无声息地蹲下身子,眼睛如夜猫一般警惕地望着隔壁不到十米远的地方。
其实她也知道自己大可不必如同惊弓之鸟一般,对身边一切事物都抱有防备心理。
可能那只是被夜风吹动什么东西的声音……
最不济,就是隔壁邻居家来了小偷。
一片静谧。
“又是你这个女人,真是阴魂不散啊!躲什么躲?以为我看不见你吗?”
良久,一声极为不屑的清冷男声幽幽的飘了过来,传入了她的耳朵。
沈曼罗偷眼一看,隔壁邻居家的阳台上,竟然站着一个同样身着睡袍的年轻男人。他高大的身材在若有若无的月光下显得越发俊朗,浑身上下在黑暗之中散发着冰冷的气息,却掩饰不住他那双璀璨奕奕的桃花眼里射出来的轻佻光芒。
他大爷的!
沈曼罗总算是明白了,她竟然又碰到了那个姓凌的瘟神!
老天爷啊!
你开什么玩笑?
他竟然成了她的邻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