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五章不想弄得太明白
不论是云琅,还是霍去病亦或是曹襄,他们早就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靠人人跑,靠山山倒!
谁强大,都不如自己强大来的靠谱。
因此,他们并不看重刘据,仅仅是因为长平的关系,这才勉为其难的支持刘据。
霍去病早就想去除身上的外戚烙印,这一点,不仅仅是长平看出来了,皇帝也看出来了。
就因为这一点,皇帝才会对霍去病倍加信任,而长平却在疏远霍去病。
云琅,曹襄两人没有资格做出任何选择。
既然长平是他们的母亲,那么,他们就是皇族,还是两个没有任何继承权的皇族。
此生能达到的顶峰就是彻侯这个级别,最大的可能性就是在死后落一个单字侯爵。
“非刘姓者封王,天下攻击之!”
这句自私到极点的话,是高祖皇帝传下来的,也是他为什么会大肆分封刘姓王的原因所在。
他不怕刘姓王起兵造反,只要最终登上皇帝位置的人姓刘,他的供桌上就少不了冷猪肉。
他希望大汉的天下,永远在刘姓王中间流传,最好可以流传万世。
这是一种走自己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的险恶行为。
自从陈胜吴广喊出了——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而刘邦又以亭长,无赖身份获得了天下,天下人对于血脉的看法就很淡了,每个人都知道,只要自己有朝一日鸿运当头,血脉并非一个阻碍自己成功的因素。
如今,人们对勋贵的尊重,并非是从血脉上认知的,而是对勋贵的财富,权力,武力上的尊重。
如果说某一个人是天生的贵人,就连曹襄这种人都会发笑。
大军抵达居塞(兰州)的时候,云琅站黄河岸边的皋兰山上北望,忍不住长叹一声。
这片地域原本是他极为熟悉的一片土地,如今,只有大河与高山依旧存在,记忆中的繁华杳无踪影。
皋兰山出自匈奴古语,寓意为大河边上的高山。
西北的大部分山川,都是以匈奴的音译来命名的,即便是雄伟的祁连山也不例外。
跨过大河,就等于跨出了大汉朝固有的领地,而云琅从明日起,就要真正踏进这片刚刚被霍去病征服,还没有完全臣服的荒蛮之地。
“河西四郡啊……”
司马迁张开双臂似乎在搂抱西北的风。
云琅看着东方朔道:“没有作赋的想法?”
东方朔大笑道:“在此地作赋,必须以剑为笔,以血为墨,以山川大河为纸张,以日月星辰为思潮,才能写出一篇好的诗赋来。
在某家看来,霍骠骑已经写下了一篇,有高贤在上,某家献丑不如藏拙。”
云琅闻言笑了,一大群倒霉蛋在脱离了刘彻的阴影之后就固态萌发,整个人都变得鲜活起来。
三月的居塞,主色调依旧是枯黄色,偶尔有柳树萌发了一点新芽,也只能润润眼帘,就是这样的场景,才能真正的表述春天的含义。
大山看多了容易让人变得豁达,雄厚,这是云琅不喜欢的,为人太豁达,太雄厚容易变成庸人。
虽然仁者乐山,是一种好的生活态度,却不符合混朝堂的人,那里处处刀枪剑影的,仁者会被害得很惨。
毕竟,真正的仁者当不了官员。
官员与仁这个字眼,天生就是相悖的。
即便是出现了那么几个仁者,那也不是仁,而是怜悯。
政治很多时候是智慧者的游戏,一个纯粹的大的智慧游戏,一个以满足个人欲望为前提的游戏。
失败者九鼎烹,胜利者九鼎食!
大河就不一样了,它九曲连环,环环相扣,遇弱愈强,遇强则柔,在高山峻岭间奔腾咆哮,在平原沃野中却寂静无声,只是一旦冲垮了堤坝,就会糜烂千里。
傻子才会在这种天气里在河边沐足。
可是,真的有人这样做了……
“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吾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吾足……”
隋越坐在大河边上的呀呀的唱着歌。
曹襄笑道:“这个阉货在发什么疯?大河刚刚解冻,就把脚塞进河水里,就不怕冻掉?”
云琅明显的看到霍光在翻白眼,就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对曹襄道:“人家在抱怨我们呢,意思是说,遇到逆境的时候他有办法生活,遇到顺境的时候他也能活的很好。
看来这个阉货现在回味过来了,觉得我们是在累他这个傻小子呢。
拐着弯的告诉我们,他是军中长史,我们但凡有群体活动,万万不能少了他。
不过,他是自己一个人跑来的,没带上赵培,看来啊,他跟赵培还不是一伙的。”
曹襄冷笑道:“他们本来就不是一伙的,宦官永远都不会跟非宦官的人成为一伙,这也是我舅舅的要求。
出现一个喜欢勾三搭四的,就会被我舅舅砍死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