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也许郑福贵并不知道,他的保护伞刘克石,已被中央巡视组双规了!
“被告人郑福贵!”
“到!”
“你之前受过何种法律处分?”
“没有!”
“你何时因何事在何地被刑事拘留?”
“我2ZXC年Y月Z日,因涉嫌贪污受贿,在东林县看守所审讯室被黎明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被告人郑福贵!”
“到!”
“你是否应收到起诉书副本?”
“已经收到了。”
郑福贵点点头。
“收到黎明市检察院起诉书副本时间?”
“2ZXC年Y月Z日。”
“本案涉及要素齐全!下面宣布注意事项。”
审判长刘丰胜开始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九十七条之规定,本庭依法公开审判,由黎明市检察院向本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郑福贵贪污受贿、失职渎职一案。
本庭由开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丰胜担任审判长,和黎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自力、柳南县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员侯梁怀组成合议庭,书记员郝子茹担任法庭记录。
黎明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李旭来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东林县光正律师事务所莫习惯律师为被告人郑福贵辩护。
由开河市律师审计事务所吴慧凯审计员出庭,为本案技术问题提出鉴定意见。
注意: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法定代理及辩护人依法享有如下诉讼权利:
其一、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申请回避;
其二、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和依法委托他人进行辩护;
其三、当事人可以和辩护人经审判长许可,对证人和鉴定人发问;
其四、公诉人和辩护人可以相互辩论;
其五、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提出证明被告人有罪、无罪、罪重罪轻的证据,可以申请通知新证人到庭或者调取新物证、申请重新鉴定;
其六、被告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享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以上所述,被告人郑福贵是否听清楚了?”
“听清楚了!”
“被告人郑福贵,你是否需要申请回避?”
“不需要!”
郑福贵轻车熟路,对答如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