瞧,程欣的母爱要泛滥成河,只想摸摸这孩子的脑袋,再好好亲吻疼爱他一番。
这位程老师甚至忘了,就是因为班上某个女生不长眼,自以为亲昵摸了摸江起云的头发,被他暗地里整得哭了,不得不以转学告终。
从此以后,女生们仍旧如同飞蛾扑火一般爱慕他,可也不敢靠得太近,怕招了校草的厌弃。小姑娘们天真安慰自己,对方只是不喜欢肢体接触,校草嘛,高冷一点很正常。
直到有一回,在省级的篮球决赛时,作为一高王牌的江起云被三四个对手围追截堵,投篮时不幸发生了意外——小腿骨折。
受伤的主人公轻描淡写拒绝了女生们的关心,坚强隐忍得不需要人同情。然而,当观众席那边跑下一个女孩时,他的态度立马就变了,说这里疼了那里又痛,全身没有一处不是毛病,可能就要死了的云云,对手愧疚得差点要剖腹谢罪。
那黑发女孩儿也慌得不得了,摸头杀,埋胸杀,倒把十五岁的男孩子闹了个大红脸,可某人还是很无耻在博取同情。
到最后,专家们的白眼忍不住的要一翻再翻——就没见过这么会碰瓷的人!
有的人看明白了,也心碎了,原来她们的高冷校草不是讨厌肢体接触,而是讨厌与某个人以外的肢体接触!
“啪——”
响亮的声音惊住了程欣。
他挥手挡开了她的手,厌恶地说,“别碰我!”
女人不可置信瞪大眼。
以性为纽带的关系,犹如着火的干柴,初时一发不可收拾,但燃烧过后,冷了冻了,只余下薄薄的灰烬。
年轻男孩会迷恋一具成熟完美的**,沉溺征服的快乐,大多是生理的渴望作祟,亦或是……对某个人求而不得,想在相似的人身上寻求某种幻想的实现。
很卑鄙,却也很现实。
仿佛对方就像是水蛭一样,肮脏恶心。
当然,如果这女孩没有刻意模仿琳琅的穿着打扮,可信度也许就更高了吧。
琳琅几乎是玩味似的看她一身的打扮。
吊带长裙,小露香肩,波西米亚风,还是特别明亮的色系。
这可是计琳琅钟爱的风格呢。
将这样一个初恋女友的高仿品放在身边,不碍眼吗?
琳琅觉得,自己可能高估了对手。
“顾泉呀,他喜欢上别的女孩子了。”
傅熙一愣。
队伍里好几个人都露出了幸灾乐祸的笑容。
那个女孩掩了掩翘起的嘴角,很惊讶地说,“怎么会这样呢?计小姐可是我们S大的第一校花呀,多少人追呀,以你的魅力……”
她接下来的话没说全,但大家都自动补足了。
是不是因为计琳琅太喜欢招蜂引蝶了,私生活放荡,所以才引得顾泉的不满,转而爱上别的人?
大伙都这么想。
韩术也忍不住看她,心里有着失望。
自己看走眼了?
这完美女神的外表下,是个不知检点的妖艳货?
“你说这个呀……”
琳琅端着高脚杯,轻轻啄了一口,唇色嫣然饱满。
“我想要爱情,顾泉想要炮/友,道不同不相为谋,分开不是很正常的吗?”
计琳琅有城府,更明白清白对一个女孩子的珍贵性,再拜金,她也憧憬爱情,希望在两者之间兼顾,不想随随便便就把自己给交出去。
跟傅熙交往那会,俩人还是高中生,至多也就亲一下脸颊罢了。升了大学,都有各自的学业要忙,就更谈不上什么亲密接触了。
本来她打算考验顾泉,没想到这厮表面正经,出国后追了她才半个月就不耐烦了,要占有她,计琳琅自然不肯。他自诩绅士,不强迫女性,很快就跟开放的洋妞打得火热。
随后顾泉断了计琳琅每月的生活费。
男人也想教她服软,谁料到这女孩这么硬气,硬是靠打零工在人生地不熟的M国熬了半年,直到熬不下去了,这才回国。
幸运的是,琳琅来得时间挺早,就在半年前。
她在街上看见顾泉同一个女生勾勾搭搭,也不姑息,随手用一杯热腾腾的卡布奇诺泼了对方满身。
当场宣布分手。
毫无回旋的余地。
在新欢面前顾泉还想要脸,很是大方给了琳琅一笔不菲的分手费。
以及某天晚上追到宿舍楼下,问还能不能给他一次机会。
琳琅只是优雅地说一句。
“走好,不送。”
她用这笔巨款置办了一身行当,凭借着精通多国语言的优势,在一家大公司当外聘翻译,收入可观。
若不是为了顺应剧情主线,琳琅估计自己现在还躺在夏威夷的沙滩上,喝着椰汁,欣赏帅哥们那健美的身材与小麦色的性感皮肤,或许还能来一场浪漫的邂逅。
剧情中,计琳琅回国一身狼狈。
还是走动了多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