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物格内,出现的物品,林烨很熟悉,是一张写着词曲的纸张。
又是一首歌,而且这一首歌,对于林烨来说,也是属于意义非常的一首歌。
这首歌的名字,就叫做《丁香花》。
一首很老但是也曾经很火的悲伤情歌,现在已经几乎听不到什么人在传唱这首《丁香花》了,但是在当年,大街小巷的服装店和奶茶店,这首歌却是经常被循环播放的。
初中的时候,丁香是校广播的播音主持,课间和午休的时候,都会用校广播放歌,几乎每天都要放一遍这首《丁香花》。
林烨还记得,初中时候学校的晚会上,他还和丁香一起合唱了这首《丁香花》。
也正是因为那一次的晚会,才导致他俩早恋的传闻被学校和父母知道。
可以说,这一首《丁香花》,承载着林烨太多太多的美好回忆了。
然而现在,林烨知道,这首歌从红包当中开出来后,也就是完全从这个世界架空消失了。
一起消失的,还有那些和这首歌有关的经历和记忆,林烨知道,除了自己以外,这个世界上没有人会再记得和这首歌相关的任何东西,包括曾经和自己一起合唱过这首歌的丁香。
呆呆地看着这一首歌,林烨忍不住感慨道:“丁香可是很喜欢这首歌的,不行!我不能让这首歌消失,我要将它送给丁香……”
飞快的从床上爬起来,林烨拿着这首《丁香花》,立刻就跑出了门。
“喂!小烨,你又跑去哪儿?别乱跑啊!过来吃点早饭,咱们就要回去为了。”
林父看到林烨飞快地跑出家门,急忙喊道。
“爸!我去找一趟丁香,很快……很快就回来……”
林烨气喘吁吁地跑到了丁香家,咚咚咚地敲了门。
“谁呀?”
开门的依旧是丁香的妹妹丁梅,她看到林烨,便眨了眨眼睛道,“烨哥,你又来找我姐?”
“嗯!丁……丁香人呢?”
林烨扶着墙,喘着气问道。
“真不巧,烨哥,我姐已经上班去了。你们昨天不是已经见到了么?听说……还是我姐从河里把你给捞起来的?”丁梅好奇地问道。
“这么早就上班去了?”
林烨一脸失望,也没有回答丁梅的问题,垂头丧气地往回走。
在乡镇厂里打工,自然是去得早回来得晚,而且许多工作岗位都是多劳多得,勤劳的农村人都是恨不得一天二十四小时在厂里干活赚钱呢!
所以,丁香这么早去工厂上班,也不足为奇。
林烨只要悻悻地往回走去,又想起昨天被丁香借给自己穿的工服,跑回家泡在水里,用刷子一个劲儿的猛刷,想要帮她洗干净晾干以后再送回去。
……
另一边,建安一中。
新的一周,校门口,同学们陆陆续续走进校门。
董婉清迎着朝阳,看着蓝蓝的天空白白的云朵,心情已经很久没有这么爽朗过了。
不过,在进校门之前,董婉清先在校门口的文具店里,买了一个漂亮的信封和几张信纸。
她想要写一封信给林烨,可别误会了,不是情书,只是感谢信而已。
但,到底是不是纯粹的感谢信,那就没有人能真正知道了。
将信封和信纸装在书包里,董婉清轻轻一撩秀发,便走出文具店,往校门口走去。
而就在这个时候,在董婉清的后方,一名同样身穿一中校服高高大大的男生,目光瞬间就被董婉清给吸引了。
“凯子!那个妹纸也是我们学校的?高几啊?够漂亮的啊!”
那男生拉过身边的另一个男生,激动地问道。
“哈哈!华哥,连董婉清你都不知道?她可是我们学校的校花啊?不夸张的说,是咱们一中所有男生的梦中女神。”赵凯嘴里叼着一根烟,说道。
刘华则是踹了他一脚,骂道:“废话!高一我来报个道就去明珠市读书了,刚这几天转回来,我怎么知道这破地方小学校的校花是谁啊?不过,看着还是挺养眼的,他有男朋友了么?”
“这个……华哥,你想追董婉清?”赵凯试探地问道。
“这么漂亮的妹纸,不泡不是可惜了?”
刘华很自信地抓了一把头发,“而且,你觉得凭我的长相、成绩和家世,会有泡不到的妹纸么?给我去打探一下,这个董婉清的具体情况,包括喜欢什么,闺蜜朋友都有谁……”
……
而董婉清,却是丝毫对此不知情,而且她在建安一中三年了,已然习惯了学校里男生们对自己的各种目光。
她欢快地走进教室,第一眼便是先朝着最后一排林烨的座位看去。理所当然,时间还早,按照林烨以往的惯例,通常只可能在上课铃响的正负十分钟走进教室。
所以,董婉清并不放在心上,反而还松了一口气,趁着教室里面现在人还不多,迅速地坐了下来,拿出刚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