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酒、药、天堂(1 / 2)

武侠女主在我家 嵬名 3492 字 2017-06-28

杨小志虽然对多伦多不熟,但去过几次的‘Lost’酒吧,他还是认路的,来到迷失酒吧的时候,街灯刚点亮,多伦多的夜幕已然降临。

这间坐落于意大利区和华人街中心位置的酒吧,到了夜里,少不了来买醉的人,虽然是同性恋酒吧,但吧台和一共八张酒桌,已经全部坐满。至于这些零零散散的客人是不是同性恋,谁又知道呢?

格蕾穿着一件黑白相间的工作服,坐在吧台里,面前还有一杯波尔多甜酒,算是很清淡的那一类,酒劲比起威士忌和调合鸡尾酒要小得多,毕竟还是工作时间,要是喝醉了会显得太懈怠,倒一杯甜酒,就当解解渴,如果客人不多,她会尝尝伏特加和朗姆酒,大概只一杯,就已完全足够。

她很爱酒,也尝过各个国家各种酒,迄今为止,她喝过最香的酒,当属‘张’曾经带给她一瓶名叫‘五粮液’的中国白酒。

但那种酒的后劲太大,刚喝的时候,两杯都不算什么,但到了酒劲上涌的时候,她就完全不省人事了,她虽然爱酒,但不爱醉。

格蕾也曾一度分不清‘醉’和‘罪’的区别,汉字的读音实在别具匠心,买醉和买罪,其实也是一个道理。人一旦醉了,绝不好受,不仅反胃恶心,到第二天还头痛欲裂,不是受罪是什么?

她是个懂得节制的人,虽然爱喝酒,但喝醉的时候不多,屈指可数。

杨小志进门后,径直去了吧台,打开吧台旁侧的门,和格蕾坐到了一起,格蕾只是挪了挪位置,留给了杨小志更宽敞的空间,头也没回就开口问道:“要喝点什么?”

“随便吧……”杨小志坐在吧台内侧,环顾了一下酒吧,“今天的客人还挺多。”

知道他不是很爱喝酒,格蕾给他也倒了一杯甜酒,这种酒喝起来就跟饮料一样,只是多了些酒精,清淡爽口,普通人喝个三四杯也是没问题的,听到他说话,回道:“平常要少些,但今天是周末,人多些是正常情况。”

杨小志端起杯子喝了一口,点了点头,似乎是觉得这酒的味道还不错,他不酗酒,在俞胜兰备孕期间还戒了很长时间,但生在一个在酒桌子文化盛行的国家,酒量再不好,也是能喝上个几杯的,当然,白酒他也遭不住,但啤酒之类的低酒精饮品毫无压力。

再说了,就算酒量不行,他还有玄功在身,真气熔炼,蒸发体内的酒精,喝个几斤白的,那也是小事一桩。

一男一女,就这么坐在吧台内,很像酒保。

两人似乎也没什么话可以谈,各自喝着杯中酒,气氛有些沉谧,他们认识的时间不长,见面的次数更少,倘若没有种种因缘际会,这两个人是绝对不会有交集的那种关系。人与人之间的缘分还真是奇特,原本平行线的人生,会因为种种决定,种种因素,最终汇聚在一起,就像牛顿说的,万有引力。

最能体现这种引力纠缠的,莫过于杨小志和爱琴,如果没有爱琴指使俞胜兰在网上招聘男朋友,也就不会遇到杨小志,更不会种种牵连,最后成为了一对奇怪的‘义姐弟’,而且还有一个前提,杨小志必须要有突破重围的实力。

虽然这个实力是罗老太爷给的,还有陈婉莹以及陈诗月的倾力协助,才让他成就了今天,但不管怎么说,他的确办到了。

而且乌瑟的死亡,也是不早不迟刚好在这个关口,如果不是知道来龙去脉,格蕾肯定会怀疑,安排刺杀乌瑟的,必是杨小志无疑!

杨小志就这么顺风顺水地趁势崛起了。

天时地利人和,都站在了他这边,或许这就是所谓的‘主角光环’,历史上有这种光环的人其实不算少,而这一次,被赠予这种光环的人,是杨小志。格蕾喝着酒,有些失神,侧过头看了一眼这男人,他……就是张的替代者?

格蕾不了解他,但知道,他是乌瑟的义子,按照辈份关系来说……也是她的义弟,但他却是她的上司,这关系就复杂了。

过了许久后,格蕾才低声问了一句:“琴……她还好吗?”

杨小志点了下头:“还不错,应该已经走出阴影了。”

“那就好。”格蕾虽然年幼离家,和爱琴十几年不曾见面,但心里还是惦记着妹妹的,尤其是乌瑟噩耗传来时,格蕾十分担心。

或许吉尔伯特是个受到诅咒的姓氏,从家族始祖那一代起,每一个吉尔伯特家族的人,没有一个是正常死亡,或是死于敌对仇杀,或是因各种原因死于非命,格蕾和爱琴的母亲,也就是乌瑟的夫人,也是因为药剂实验丢掉了性命,或许她们的母亲就是为了挽救这种悲惨的家族宿命,才不惜性命地投身其中。

有时候格蕾也会想,乌瑟这么虔诚信奉,恐怕也是在祷告着摆脱这种命运,但可惜,乌瑟最后还是死了,没有逃过命运,依旧是死于刺杀。

这并不是迷信,而是一种惯性,身为吉尔伯特家族的人,就必须学会面对。

格蕾有些意兴阑珊,从桌底摸出了一瓶琥珀色的酒瓶,对着杨小志晃了晃:“茴香酒,喝过吗?”

杨小志笑着摇了摇头,推过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