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姑娘,居然这么轻易就被你骗到手了!”
杨小志挑了挑眉,也有些不服气:“喂,你虽然是兰兰的朋友,但说话别这么主观好不好?我和兰兰两厢情愿,碍着你什么事了?”
“哼,你们男人,都是用下半身来思考的混蛋。”爱琴依旧气急。
莫非她被男人伤害过?杨小志无奈道:“吉尔伯特小姐,我又没地方得罪你,你跑来劈头盖脸地骂我一顿,实在让人很难理解。如果你是来劝我别和兰兰在一起的,那很抱歉,我做不到。除非是兰兰的意思,否则我不会主动抛弃自己的女人。”
爱琴沉默了一会儿,闷着声在跑步机上竞走,过了好一会儿,才转过头,目光死死地盯着杨小志:“如果有一天你敢辜负兰,我以吉尔伯特之名起誓,不管你在哪里,我都会杀了你,亲手杀了你!”
“那我也坚信,不会有那一天出现。”
爱琴别过脸去哼了一声,目视前方,出声问道:“萧十一郎是你杀的?”
杨小志想了想,点头道:“是。”虽然不是他亲自下的手,但沐红衣出手杀的,和他出手杀的,其实也没什么区别。
“或许,真的是我小瞧了你。”爱琴用一种复杂的口吻说着:“如果不是你亲自说出口,很难让人相信,索马里的征服者,居然会被一个……宅男,毫发无伤地干掉。还是说,你的确是有别人意想不到的实力?”
杨小志耸了耸肩,意想不到的实力?那当然不是他,而是沐红衣。那个妖精,如果是用金庸的书来讲,那就是天山童姥级的。用古龙的书来衡量,那就是水母阴姬级的。放在黄易的书里更不得了,起码也是任青缇、祝玉妍之流,再上一层,那就能破碎虚空了!然而,像杨小志这种文化水平肯定是比不过大宗师的,描写大多都是卧槽,太厉害了那一类的!
“萧十一郎这一死,地下世界这潭死水,又要掀起一阵波澜了。”爱琴叹了一口气:“如果不是为了兰,我就放任你去和青帮杀得头破血流!”
“什么意思?”杨小志挠了挠头,一时有些搞不清楚状况。
“多伦多的吉尔伯特家族,将成为红衣阁的庇佑……或许,我也要谢谢你,吉尔伯特家族,因为少了一个借口,一直不能进入上海地下世界,但现在,这个借口,已经有了。”
“等等,你的意思是……结盟吗?”杨小志问道。
爱琴的嘴角翘出弧线,回头看着杨小志:“如果这么说,能让你好过一点,那你就当算是结盟吧!”
杨小志无奈地问道:“你们的借口是什么?宣称红衣阁是吉尔伯特家族的盟友?”
爱琴的脸色有些古怪,过了半晌才道:“我和兰商量过了,最后决定,从现在开始,你是我的父亲也就是现任吉尔伯特家族族长——乌瑟?奥维迪?吉尔伯特的义子。所以,你现在是我的义弟。”
“蛤?”
“蛤什么蛤?你现在看见我,要叫琴姐!”
杨小志摸了摸头,自己多了个便宜老爹?爱琴白了他一眼,说道:“我已经把这件事告诉了我的父亲,我的父亲很高兴,或许再过不久,你就能见到他了。兰也认为,这样是对你最好的!这是一个双赢的局面,你可以从吉尔伯特家族得到援助,同时吉尔伯特家族,也有了一个可以进入上海地下世界的理由。”
“吉尔伯特家族很强吗?”这是杨小志最关心的问题。
爱琴像看白痴一样地看了一眼他疑惑的表情,顿觉无奈:“你连北美的黑荆棘家族都不知道,是谁给你的勇气来混黑社会的?”
“吉尔伯特这个姓氏,是加拿大的一个传奇……”
“枫叶中的黑荆棘,是对朋友的慰问,也是对敌人的审判。”
爱琴最后说了一句:“黑色荆棘,将铺满在世人的脚下,若是朋友,行之无虞,若是敌人,刺棘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