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七十三章 肖像权(2 / 2)

前签合同的时候,个人代言费是和球队是三七分成的,段云拿的是大头。

其实段云也可以选择更高的分成比例,不过毕竟很多赞助都是和球队挂钩的,另外如果没有高波跑腿和张罗,段云也不可能接到多少代言,所以段云适当让利,才是最好的合作方式。

比如这次段云能拿到十万代言费,那么高波也能从中赚取四五万左右的‘辛苦费’,算是名副其实的双赢。

其实段云这次接的代言可以说是幸福队自打建队以来,获得的第一波代言广告。

虽然这些想利用段云代言的都是一些小商铺饭店,价格也不高,但对幸福队却是个好兆头。

不过此时段云却有了另外的想法。

其实在如今的段云看来,十万块只是一笔小钱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