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六十四、搞事好处(2 / 2)

么管理的?

这样一来,即使许大宝的后台怎么硬,怕也撑不下去了!

结果,没过多久,许大宝就被免了职。

后来还被追究刑事责任呢。

说是严重渎职。

来闹的家属是死要见尸,活要见人。

最后得到的是两捧比火葬场烧得还干净的灰。

到底是骨灰还是炭灰,也没有人说得清。

实在没有办法,就赔钱。

从最初提出的三十万一个,一直升到一百万一个才算平下家属的愤怒!

那时候一百万相当于天文数字了。

没这个天文数字,也平息不了事件呢!

这下子,场里就有怨言了,看来一年内都没有奖金了,真不明白搞这种事对搞事者有什么好处?这不,县里似乎也没有想在场里提个副职做场长!

但是,被提名来火葬场当场长的人,一听说火葬场这么多的诡异事件的,谁个还想来淌这淌浑水?

过得半年,县委组织部连提了五个场长想空降火葬场,都不能成事。

这个不是说身体不好,那个就说自己阳气觉实不足。

虽然表面上都说是唯物主义者,但官场却好象越来越唯心了。

喜欢在办公室里摆挂件,换大门诸如此类的事层出不穷。

没有办法。

最后只好从副职升一个做场长。

选来选去,也只有陈德影合适。

而陈德影升做场长之后,空出来的副场长就由巫世奇顶上。

理由当然很充分,在这种特殊的单位,就应该由身有特殊技能的人做领导!

巫世奇当火葬场副场长那年,年仅二十六岁。

是县里最年轻的一个国营单位里的领导干部。

这个不知算不算是搞事者的好处呢?

但是,陈德影是怎么做上场长的,巫世奇一清二楚,看来与这样的人长期共事下去,也是很困难的事。

6月里,刚好县里很偏僻的一个村庄又出事了,出大事了!

而且这个事还诡异得不得了,县局刚把任务交给刑警支队,陈文辉就提出,非要火葬场那个巫世奇不可,这次就动用到县委书记来做协调,终于把巫世奇调到刑警支队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