宓月抬起一双白嫩嫩的脚,在他眼前晃了晃,“湿的。”
他又去找干净的干布过来,把玉足一点一点的抹干,然后又找了双新的鞋子给她穿上,呵护得无微不至。
做完这一切之后,他不仅耳际发热,浑身亦散发着一股热意,脑海里挥之不去一双完美无缺的玉足。带上脚盆和木桶,有点落荒而逃地离开,尤其是听到后面宓月趴在桌子上吃吃的笑声,耳朵更似跟着了火一样烧起来。
推开门正要出去,他看到衣架上她换下来的衣服,上前一把收走了。
门关上了,宓月看着脚下新新的鞋子。
双脚热热的,不知道是被泡的温热还是他的手的温度还留在她的脚上。
这个呆子,怎么就让她这么喜欢呢?
看完了地图之后,宓月走了出去。
推开门,她看到了院子角落的一个地方,萧溍蹲在那儿搓着衣服。
仔细往他盆中的衣服一看,咦,那些衣服好像是她的。
宓月吃惊得张大了嘴巴,瞪大了眼睛,连忙回身进屋子看,衣架上换下的衣服已经不在了。
他在给她洗衣服。
这一刻,宓月鼻子发酸,眼睛发涩。
深深地看着他蹲在墙角,认真的洗着衣服,这一刻,他哪有半点皇族的尊贵?
这个傻子,她是开玩笑的,故意逗他的,怎么就当真了?前世的他哪里给她洗过衣服了?刚认识时,他是王爷,身边伺候的人不知有多少。后来他做了皇上,又当了太上皇,她亦是皇后,皇太后,身边侍候的人不知几何,哪里需要她或者他亲自去洗衣服?
他怎么就傻傻的相信了她的话,要是被人看到了,萧氏皇朝尊贵的皇长孙洗衣服,非得吓坏人不可。更别说是给女人洗衣服,只怕他的一世英名全都没有了。
她站了一会儿,悄悄的走近他,伸出手臂,从他后面环抱着他。头搁在他宽广的后背不说话。
此时此刻,就算有千言万语也无法表达她的心情。
越是情到深处,就越无法言语。
“怎么了?”他回头看了她一眼,问道。
宓月的脸颊轻轻摩挲了下他的肩膀,“想你了。”
他低笑着,“我不是就在这里吗?”
她低柔的声音含着深深的眷恋,“你不在的时候我想着,在的时候我也想着,时时刻刻,每一时每一刻都想着你。”
“好,你慢慢的想。”他慢慢地搓着衣服。
“阿溍。”
“嗯?”他好声又富有磁性的声音,轻轻地应她。
“阿溍。”
他又轻轻地应了,低沉的嗓音像大提琴轻轻滑过,拨动了她的心弦上,余韵颤动。
“怎么不说话啦?”他问。
“你想听我说什么?”
鼻尖闻到她身上淡淡的幽香,此刻,岁月静好。“什么也不用说,陪着我就行了。”
她轻声低喃着“我会永远的陪着你,不管贫穷富贵,无论疾病健康,或者快乐忧愁,都会毫无保留地爱你,永世不离不弃。”
良久,他声音沙哑地回着“我也是。”
宓月助彭广涪拿下潼城之后,第二日又带人杀向平定城。
平定城开战后,荆国各地各府才得消息,一支楚军联同庄卫,连夺几城,向荆王城杀去了。
这时候,白将军送到边关的急报也到了闵东雷手中。
荆国与楚国交战多日,已经打到白热化了,荆国这一战占尽了上风,只需再加把劲,就能将雁落城拿下了。
雁落城的城墙已被荆兵攻打得破破烂烂,城门也摇摇欲倒,只需要最后一把劲,荆兵就可以攻入楚国了。
如此紧要关头,后方竟然来说,楚兵攻近了荆王城!
闵东雷被这道情报气得一脚把书案给踹翻了,破口大骂“蠢货!这些蠢货!区区几千人都拦不住,全都该死!”
帐外,传讯兵送了加急密报过来“报!大将军!王城急报!”
宓月的人还未攻入荆王城,荆王城已经一片大乱。他们得到消息,说庄卫手上有两个大怪物,力大无穷,法力通天,可以呼风唤雨,更能惊天动地。据说那怪物一声吼,城楼就会坍塌,那怪物一脚踹,城墙就会倒塌,那怪物若是杀人,一杀就是一片,无人可挡,无人能敌。
荆王虽然半信半疑,但王城兵力少,庄卫与楚军能够轻松连拿两城,实力必然非同凡响。因此,荆王一边把附近的兵力派去守城,一边向边关发急报,用最快的速度,跑死了几匹马,这才把情报送到闵东雷手上。
看到来自荆王的急令,闵东雷仿佛一下子老了十岁不止,整个人的精神气都垮了,他疲惫地说“传令下去,退兵,回王城。”
麾下的将领一听,都急了,“大将军,我们就要打赢了,为何要退兵?”
“大将军,我们奋战了这么久,死了这么多士兵,眼看就要胜利了,怎么能够退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