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处。
他此时可以找暴风城安排在这里的军需官,兑换所需要的一切,而且这里还有一些魔法师,专门开启传送门,每天都会运送各种物资过来,其中还包括前一天契约者们兑换的东西。
至少方云他们这些人,吃饭是不需要花钱的,对了,还有方云那些马儿也不需要花钱……
当然契约者也不能在这吃白饭不干活,军功值在一个星期之内,必须达到1000点以上,否则以后吃饭就得自己解决,或者使用金币进行购买,有钱人也可以使用通用币兑换……
至于什么时候能回去,攒够15000点军功值,貌似才能撤离。
暮色镇此时还有不少人居民,其中就有方云曾碰到过的格伦多,也就是那个商队护卫队长,此时他已经当兵,现在是暴风城的正规军,而且此时成为了大队长。
而且很巧的就是,那个步兵团团长格伦科,就是格伦多的大表哥,方云曾经招揽过格伦多,这货没来,但在兽人来袭之前,为了保卫家园,他还是参了军。
不过他对于方云的感官还是很好的,此时在正介绍方云与步兵团团长认识呢。
方云来到血鸦旅店,直接扔给旅店老板一个口袋,老家伙听了听声音,立马扯开口袋一看,眼睛瞬间闪烁着金光,这里面可是足足200枚金币啊。
“以后格伦科团长手下的士兵来喝酒,都算在我身上,至少在我离开之前,我都包了!”方云这句话相当之暖心,格伦科这个团长直接跟方云称兄道弟起来。
但方云知道,暮色镇处于临战时期,如果不是突然冒出一堆生力军,这群家伙能喝酒的次数也很少,方云也不怕能花多少钱。
而格伦科从暴风城而来,知道方云与洛萨的关系,而且还知道国王给了眼前这个精灵一个荣耀,精灵王子的称号!
单凭这个,暴风城的众多军团长官,乃至一些宫廷高官,见到方云都会给其一定的尊敬,所以方云想要在城外开战的时候。
给了他一个眼神,格伦科就能分得出孰重孰轻,不过走的时候也大喊一句,说有人请客,毕竟当瞎子,也得让兄弟们喝点酒装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