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出发前,伍满城考虑到路途遥远,队伍里的人难免会生病,就高价聘请了一位经验丰富的郎中随行。
郎中年老体衰,平时都是坐在车里,等闲难得一见,除非是有人生病才会出诊。
这位老郎中的医术水平不敢说是全国顶尖,但在佛山当地是鼎鼎大名,若不是混账儿子赌博欠下巨债,他才不会以古稀之年的身体万里跋涉,说不定把命送在路上。
老郎中向伍满城摆手,意思不外乎治不了,或者治不好,哪种都意味着车里的病人死路一条。
连日来的疲劳和焦虑,令伍满城发了脾气,意思是你根本还没治,为什么断言治不好?他坚持让老郎中试试,哪怕是死马当活马医。
其他亲信也纷纷向老郎中进言,请他至少试着治一下。
飞玛斯不懂医术,也不关心,既然队伍暂时不会出发,那还不如继续睡会儿,等着吃早饭。
老茶对医术有几分了解,倒是很想听听老郎中与伍满城的谈话,但是离得太远听不清。
正在这时,围成一圈的马车被车夫吆喝着从中间分开,一群丫鬟们和老妈子打着呵欠去溪边倒马桶。
伍凝穿着一身干净利落的男装,带着贴身丫鬟向这边走来,丫鬟手里拎着竹篮,里面不用说就是早饭。
飞玛斯和老茶的餐饭一向是由伍凝亲自张罗,吃得比普通车夫都要好,不过自从偏离了官道,整支队伍的伙食质量都有所下降,谁也不能例外。
队伍里的一些人望着伍凝的背影颇有微词,目光里涌动着难以掩饰的不忿。显然,在目前情况下,大小姐仍然对他们眼中的两只畜生照顾有加,令他们心生反感,就算这两只畜生曾经救过大小姐又能怎样?
看到这种情况,老茶面露忧色,想劝伍凝不要再送饭。
飞玛斯确认过眼神,表示人心散了,队伍不好带了。
不过它也知道老茶为什么喜欢伍凝,会跟着她万里迢迢北上,就凭她知恩图报的品性,已经折煞很多须眉。
伍凝未必不知道下人们的不满,但她至少在表面上装作不知道。
来到飞玛斯它们面前,她命丫鬟放下竹篮,“两位恩公,请用早饭吧。”
飞玛斯闻到竹篮里的香味,很想掀开篮盖看看早饭是什么,但是老茶没动,它也不好意思动。
老茶凝望着争执的郎中与伍满城,向前走了几步,又回头看了看伍凝。
伍凝长期与它们相处,多少能猜到它们的行为所代表的意义,答道:“一位族叔突患急病,家父与这位族叔向来交好,因此有些失态,倒让二位恩公见笑了。”
老茶的姿势依然未变。
即使是急病,为什么郎中连治都不止治呢?
“猫恩公想多了解一些?好吧。”伍凝找了块干净石头,丫鬟铺上垫子,她坐下。
“二位请用早饭无妨,且听小女子细细讲来。”
原来,伍凝的一位族叔,好端端的突然发起了病,一开始并不严重,只是周身不适、疑神疑鬼,稍加触碰就会大叫,躲在车里不出来,请郎中看了看,郎中诊断为癔症。
随着时间的流逝,他的病情开始恶化,身体间歇性抽搐,满口流涎。到了今天早上醒来时,他明明渴得嘴唇干裂,却连一口水都不肯喝,盯着水像是见到了恶鬼一样,甚至连倒水声都会抽风……
咳!咳!
飞玛斯正在狼吞虎咽地吃东西,听到这里差点呛到。
伍凝赶紧替它拍了拍后背,让它倒过这口气来。
“飞兄,你没事吧?”老茶担心地问道。
“我没事……那根本不是癔症啊!”飞玛斯大声叫道。
“哦?”老茶闻言深感意外,“想不到飞兄还精通岐黄之术?”
“什么奇黄之术?”飞玛斯听不懂这个名词,觉得这词听起来像是出自理查德的口中。
“就是医术。”老茶解释道。
“我根本不懂医术!我知道那不是癔症,因为那是狂犬病啊!”飞玛斯激动地说。
老茶沉吟道:“狂犬病……飞兄是指疯狗咬伤之症?老朽适才听伍小姐描述,心中也有怀疑,但不若飞兄这般肯定……”
飞玛斯很想说这锅不能只由狗来背,猫抓也能传染,但这事以后再详细解释无妨,因为伍满城在呼唤伍凝,让她过去。
“老茶,这病能传染,而且一旦传染必死无疑!千万不要让伍凝靠近病人!”飞玛斯急忙说道。
它向老茶递了个眼色,示意一起悄悄跟过去。
一猫一狗跟在伍凝身后,向车队接近。
伍凝回头望了望它们,没有阻止。
一边走,老茶一边不以为然地摇头,“飞兄此言差矣,若此人真是被疯狗咬伤所致,虽然难治,但并非必死无疑——古书上记载了不少方子可以对症下药,比如取来疯狗脑髓涂抹于患者伤口之上……”
飞玛斯激灵灵打了个哆嗦,身体僵住了,抬起的一只腿落不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