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额叹息。
但好在,自己的任务是把猎狼首领带到古重面前。
不对!
这次黑道会议,猎狼首领作为东道主主持会议,应该是早早的就出现在了会议室。
那么,这些车队,不出意外,是为她准备的,只要她现身了,不到五秒钟的时间,她就会被打成马蜂窝。根本没有让她靠近的机会。
意识到这一点,慕白芷有些心慌,这些年,她每一次行动,都有古重在身边。就算古重不在她身边,古重也会细心的安排好一切,告诉她遇到突发状况应该怎么办。
可是……
“怎么还不行动?”对讲机里传来古重焦急的声音。
古重,对,古重还在呢!
“事情好像有点不对劲。东道主怎么可能这么迟才到会场?”
古重思考片刻,为慕白芷分析情况。“猎狼首领从来不按常理出牌,这次迟到,应该是有两个目的,第一个目的是为了让各位杀手以为他不在车上,第二个目的,就是这么多天以来,各个帮派的老大都看不惯他,他这是给他们的下马威。”
不愧是古重,果然聪明。
看准时机,慕白芷就火速冲了出去,对着一辆车猛的开枪。在对方还没来的及反击,慕白芷就往回跑走了。
“老大,要不要追?”
猎狼首领此时此刻终于明白了风水大师给他的提示,眼神里一片冰冷,“追!斩草除根!”
那个小弟就率领大部分人马去追踪慕白芷了。
这时候的古重看准时机,也出动了。
……
古重事后虽然也有些不安,毕竟这是他第一次刺杀自己的搭档,但是,金钱带来的巨大喜悦很快就冲淡了他的不安,他很快就沉醉在了纸醉金迷的温柔乡里。渐渐淡忘了这件事.
要不是这次于欣芯提供的照片,偶然让他看见了,不然,恐怕他下辈子,下下辈子,不,生生世世都想不起来世界上曾经有一个慕白芷的人。
古重不明白,为什么世界上会有这么相似的眼睛。
慕白芷的那双眼睛,分明已经被自己的药毒瞎了。
这……又是怎么回事?
难道慕白芷还没死?
不不不,就算慕白芷还没死,但是,那座小岛上有不少野兽出没,慕白芷眼睛已经瞎了,又被自己那一刀捅中了要害,不能行动了,就算慕白芷福大命大,没被捅死,那,野兽也该把她吃了才对。
难道是慕白芷的家人为她报仇来了?
不,当年那件事,除了自己,就只有上级和慕白芷知道,现在慕白芷和上级都已经死了,不可能泄露出去。
而且这是于欣芯提供的任务,就不会是慕白芷的家人来报仇啊。
事情好像有点意思了。
古重看着电脑上君芷的照片,在嘴角勾勒出了一个邪恶的角度。白色衬衫的几颗纽扣已经解开,衣领处还有几个大红色的唇印,整个人却没有糜烂的感觉,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奢华风流。
真是人不可貌相,谁能想到眼前这个人,能亲手谋杀自己的十年搭档呢!
慕白芷……君芷……呵呵,不管你是谁,三年前你能倒在我的刀下,三年后,也一样!
古重从电脑桌前移开,转身走向了房间内设置的吧台。当年完成了两个任务,他得到了一笔丰厚的资金。本来已经足够他衣食无忧过完后半生,但是,人心不足蛇吞象,人的贪婪是没有底线的,他去拉斯维加斯参与赌博,结果输大发了,惨不忍睹。
本以为他会就此收手,但他又去体验了一把有钱人过得生活=。由俭入奢很容易,没过一个月,他就把有钱人的气质和习惯学的精通了。
这房间里的吧台,是他平时里闲来无事,喝酒用的。
古重最爱红酒,他认为红酒所意味的,是一种生活境界。能够心无旁骛地坐下来品味杯中佳酿,用精神和肉体同时来感受杯中那源于大自然最纯洁的生命,这真是最美妙的浪漫时刻。
他认为欣赏红酒,以感性为主,每一口酒的滋味,每一眼的凝视,每一耳的倾听,都需要全身心的融入,红酒会给人们带来无穷的乐趣与享受。
通过一个月的贵族礼仪学习,他知道,红酒也是主人品位和个性的象征。在品鉴一支珍爱的红酒时,那种沁人心脾的馨香,仿佛是贝多芬交响乐达到高潮时那回绕的短笛声。那独特的酒质随岁月的增长变得愈加醇美无瑕,那种细腻与典雅,已经不是一杯酒,而是一种文化,一种时尚的生活品位。
吧台上放置的是一块白色的台布。
还有古重在拍卖会是以两千万的高价,拍得的一对酒杯。酒杯是餐饮的重要工具,它对餐桌的整体美感,特别是对饮用情趣有决定性的影响,所以饮用红葡萄酒的酒杯颇有讲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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