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地。
在没有飞机和火车的古代,长途赶路是件非常辛苦的事情,每天都要不停地走路,路上没有任何娱乐活动,每个人都是埋头走啊走,闷都快闷死了!
不过三天功夫,孟花朝就已经把随身带来的几本书全都看完了,她无所事事地靠在软垫上,心里万分怀念手机和笔记本电脑。
在经过一座城镇时,趁着裴九川派人去换通关文牒时,孟花朝溜到街上,买了一大堆话本集子。
她抱着一大堆书往回走,走了一段路后,她忽然感觉身后似乎有人在跟着自己。
可每次她回头,却又发现身后并没有可疑的人。
难道是她的错觉?
孟花朝甩甩头,抱着书回到马车里,等他们换好文牒之后,队伍重新启程。
原本骑马走在前面的裴九川却在此时钻进了马车里,他一把抱住孟花朝,捏捏她的脸蛋,问道:“刚才你跑去哪里了?”
孟花朝指了指旁边的书堆:“路上太无聊,买点书打发时间。”
裴九川顺手翻了几本书,见都是些话本集子,他对这些没啥兴趣,便又放下书本,搂着孟花朝闲聊。可是孟花朝正在全神贯注地看书,所有心思都集中在故事中跌宕起伏的情节上,就在她看到关键地方时,书却被裴九川突然抽走了。
孟花朝不满地嚷嚷:“你抢我书干嘛?”
裴九川却道:“你有这闲情看书,却没心思多看我一眼!”
这男人居然连书的醋都吃?!
孟花朝一脸无语地看着他:“我看你干嘛?每天都能看到你,看都看腻了!”
裴九川露出受伤的表情:“我就知道,你已经厌倦我了!你这个喜新厌旧朝三暮四的坏女人!”
孟花朝:囧!
无论孟花朝说什么,裴九川就是不愿意把书还给她,孟花朝见到讲道理行不通,索性扑上去强抢!
她这么做正好如了裴九川的意愿,他直接展开怀抱稳稳地接住了她,抱着她好一顿揉搓,直到彼此都弄得气喘吁吁面红耳赤,差点擦枪走火才罢休。
裴九川暂时满足了,终于愿意将话本还给她。
孟花朝白了他一眼后,抱着话本继续看,非常投入。
照例是赶了一天的路,他们赶在天黑之前,在附近找了个驿站休息。
驿站很小,看起来比较破旧,但这一片都是穷乡僻壤,方圆百里之内连个客栈都没有,他们别无选择只能住在这个驿站里。
孟花朝和裴九川一个房间,对于他们两个的事情,别说那几个小厮,就连整个护卫队的人都已经知道了,只不过大家默契地选择闭嘴不说,因为他们都没胆子敢把裴九的绯闻当成谈资。
那可是名声可止住小儿啼哭的鬼刹阎王!人见人怕鬼见鬼逃,谁活腻了敢说他的闲话?哪怕是在背后那也绝对不敢!
在众人眼里,鬼刹阎王是强悍的,是战无不胜的,甚至是无所不能的,说不定他真的如传闻中那般长了八只耳朵,可以耳听八方眼观四路,任何的闲言碎语都逃不过他的法眼!
完全被人们妖魔化了的裴九川此时正坐在靠椅上,眯着眼睛享受孟花朝的按摩。
他背靠在椅子上,身体很放松,神情显得非常舒爽,嘴里时而飘出几句话指导的话:“往左边些,嗯,这里就是汇泉穴,用手指按压这里可以减缓身体疲倦……”
孟花朝一边用力揉捏,一边在心里开启了阿Q模式。
这下好了,除了洗头搓背之外,她又多了一向按摩的技能,将来等她不做兽医了,还能改行去洗头店或者按摩店打工,不怕因为赚不到钱而饿死,想想都觉得醉了。
好不容易按到裴九川满足了,孟花朝已经累得双臂酸痛不已,几乎都快抬不起来了。
她一屁股坐到凳子上,想给自己倒杯茶,手却抖得连杯子都拿不住。
“你的体力太差了了,回头我教你练套拳术,你每天练一练,不仅能强身健体,以后万一遇到危险或许还能自保,”裴九川一边摇头,一边起身给她倒了杯茶水,亲自送到她嘴边。
自从两人第二次滚过床单之后,这男人在她面前似乎就没再用过“本王”这个自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