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手号角回荡,雄鸡一声长啼,可谁也无法将那些先辈从床上唤起、、南小姐,你是一个民主思想者?否则怎会喜欢托马斯格雷的诗?”
南清婉微微一怔:“你知道《墓园挽歌》?”
赵恒抿入一口净水,再抬头时笑容恬静:“你能卖弄显赫的权势,炫耀高贵的门第,你的财富车载斗量,美貌落雁沉鱼,但你可知道它们都在等着同一个归宿,那就是走向这片漆黑的墓地、”
“这首诗虽然是说乡村墓地,其实是阐述作者的思想。”
赵恒淡淡一笑:“格雷对下层默默无闻人民的深切同情。对他们纯朴善良品质的赞扬,为他们没有机会施展天赋和才华而惋惜,同时也表现了对权贵蔑视和嘲讽,对大人物奢侈生活的谴责。”
赵恒适时收住话题:“南小姐把这书都快翻烂了、、、”
南清婉眼睛微微亮起多了一丝内容,她侧头看着抑扬顿挫的赵恒,浓郁的书卷气息平淡而温纯,她忽然感觉赵恒蕴含一种暗藏的锋芒和让人心慌的侵略性,乍看平淡无奇,问一问却暗香浮动。
知道马斯格雷没什么,知道《墓园挽歌》也正常,但是能看出自己的思想却很震惊,南清婉向来是一个民主的拥护者,尽管华国的环境从来不允许民主萌芽,而她也永远做不了百年前的秋瑾。
但是不妨碍她心中的蓝图,现在被赵恒点出颇有知己之感,如果说第一次见赵恒纯粹是礼节*好,第二次在电梯门口撞见是普通朋友般相逢叙旧,那么南清婉现在对赵恒就多了丝复杂情绪。
这跟情爱无关,但她开始高看赵恒了。
“南小姐,你好!”
就在南清婉想要回应些什么时,房门忽然毫无征兆的被敲开了,接着就一大束火红玫瑰出现在面前,颜色红得耀眼,接着赵恒就见一张笑脸从花后露出:“这是我亲手摘的花,希望你喜欢。”
赵恒目光眯起:这声音好熟悉啊!
正对南清婉笑得旺盛的脸,在见到赵恒时瞬间停滞。
“龙冬强,你跑这来了?”
赵恒绽放出一抹微笑:“老板叫你回去搬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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