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战死在了行军路上。
莫阿斯指着云烨问小苗:“那就是您的丈夫?”
小苗点点头说:“是的,他就是我的未婚夫婿。”
薛西斯急切的问小苗:“主人,您如何处置这些强大的骑兵?”
小苗犹豫了一会对薛西斯说:“薛西斯,我知道你想法,如果你依然没有厌倦战争,那就继续征战吧,去为你自己战斗,只要你能把这些骑兵都带走,他们就是你的部下,我会请我的夫君给你们配备最好的武器,随你们去战斗。”
莫阿斯摇摇头对小苗说:“我已经厌倦了杀戮,就让我跟着您去您经常诉说的那个美丽的国度去生活吧,我想娶个妻子成家,薛西斯喜欢战斗,那就去战斗,他和那些骑兵已经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估计是想战斗到死。“
云烨的身影出现在小苗的身后,听不懂他们叽里咕噜的说些什么,听了小苗的诉说之后就立刻对小苗说:”驼城上有无数的突厥人的铠甲和武器,不论他们需要多少,就送给他们多少。,
云烨不需要这支种族混乱的军队,他们早已经习惯了过抢劫的生活,就算是自己拿出牛羊和牧场来作为奖赏,估计动心的人还是不多,因为抢劫这种事情会上瘾。
果不其然,云烨似笑非笑的看着薛西斯向所有的部下征询意见,在小苗的指点下,一个叫做阿巴斯的家伙,裹挟了大量的军士大声的呼喊着自己不愿意解散队伍。
最后愿意回到北庭去放牧的人连一千人都不到,这还要算上队伍中的老弱,云烨摇摇头,原本想快刀斩乱麻的处理掉这些人,现在看起来有了新的变化……
刘方一口气喝了三杯滚烫的浓茶,长长的吐了一口,对无舌说:“事情还没完,侯爷的性子又对自己人下不了杀手,所以,这桩买卖怎么做都会吃亏,你看着,侯爷缴获的那些物资迟早都会拱手送给那些个人。
无舌皱着眉头说:”你就算是看不惯云烨的那个优柔寡断的性子,为什么不帮他把所有的事情都处理完?“
刘方往嘴里塞了一只饺子,吞下去后白了无舌一眼说:”什么都我干?老夫今年已经年过古稀了,为了他巴巴的跑了好几万里,差点把老命送在这里,不管怎说都算是对得起他了,这些小事他就该亲力亲为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