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烨以为自己已经熟悉了丛林的日子,哪里知道会一夜三惊,从火塘顶端跑烟的窗户里向外望,只能看见不停闪烁的星星,这在丛林里是极难得的景致,地无三尺平,天无三日晴,这是后世对这片土地的评价。
不敢想家里会出现什么样的情况,奶奶,辛月,那日暮,哦,还有自己小小的孩儿,不知道辛月把给孩子喂奶时拍他后背的毛病改掉了没有,总是弄得孩子吐奶,还敢说孩子吃饱了,奶奶今天的佛经念完了吧,不知道没有自己陪着说话,会不会赶到寂寞?那日暮应该不会再从辛月的首饰盒子里捡首饰了吧,上回被辛月狠狠地揍了一顿,也不知长没长记性。
润娘,现在哥哥不在,你就不要再去爬墙头会见自己的情郎了,秦老二已经为这事,挨了好几顿家法了,大丫,千万不要和单鹰眉来眼去的,那个混蛋是个穷鬼,还欠着咱家一屁股烂账。
再想到几个小的,还有莳莳和小武,云烨就感觉胸口像是压了一块巨石,憋闷的喘不上起来。
但愿他们能看懂自己留下的标记,如果李二能看到的话,一定能够发现秘密,他就是一个专门为了发现别人的秘密而存在的人,字面上的浓厚感情,对他来说就是一个笑话。
外面没有风,一丝动静都没有,偶尔从远处传来的猿啼,让这个黑夜更加的沉寂,鸟鸣山更幽,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翻来覆去的睡不着,索性披衣而起,把身体埋在干草堆里的旺财警觉的抬起头,看见是云烨,又把头埋进草里,闭上眼睛继续睡。
“我很饿,如果你还有米。现在可以再给我一点。”
探戈清脆的声音从对面传来过来,如果只听声音,在黑暗里会带给人无限的遐思,可惜云烨知道对面床上睡着一位大女人,很大只的女人。
用竹管吹着了火塘里面的木炭,很快,就有橘红色的火苗钻了出来,探戈有了些力气。挣扎着爬起来,想要到火塘边上来。
“小心,我在屋子里栓了几条丝线,慢一些,不要伤着你。”
“我看见你栓丝线了,细细的绳子能伤着谁?你就靠它给你保护么?”她刚走了两步,就被丝线勒住,借着火光,云烨看见有血流了出来。
探戈止住步子稍稍后退,看看自己胳膊上的伤口说:“你的绳子很结实。”
云烨不置可否。拿着一截干了的山药,放在火上烤。外面的山药皮很快就焙烤成了黑色,手一挫,皮就掉了,指头粗的干山药散发出一股近似烤馒头的焦香。
递给爬过来的探戈半截,再把剩下的半截往身后一送,立刻就有嘎巴嘎巴的声音传过来,只要是吃的。旺财从不错过。
食物很少,聊胜于无,三两根山药干无论如何也填不满两个人。一匹马的肚子,怪不得窦燕山说自己曾经经历过的饥饿如何可怕,当你的胃抽在一起的时候,除了食物,你的脑子里不会有其他的东西。
窦燕山很刻薄,他只提供了云烨一个人的口粮,如果煮粥,勉强够两个人吃的,但是加上一匹马,就远远不够了。
这是他防止云烨逃跑的新办法,没有食物,走不出丛林,这是孩子都明白的道理,世界上最简单的办法,往往也是最有效的办法,
不要说一个人凭借自己的丛林知识就能穿越洪荒,那只是一个传说,为什么一个探险小队,最少也需要三个人,这是有道理的。只有三个人才能勉强做到互为支援,两个人都不行。
丛林里的确有很多的食物,但是大部分是为野兽准备的,如果没有一个强大的胃,消化不了那些原始的食物。
“你为什么要给你的马喂粮食,哪怕自己挨饿,也要让它吃饱,马不是就该吃草么?“探戈没见过谁会对自己的马会这么好。
“我只解释一遍,你听好了,对我而言,旺财是我兄弟,他不是一匹马,是我的伙伴,我生命里最重要的几个生命里,旺财就是其中的一个。”
不想给她讲旺财的事情,这些事给辛月都没有说过,有些秘密或许藏在心里比较好,旺财是最贴近自己秘密的生物,云烨对旺财甚至有一种亲人的感觉。
在云家谁都知道,伺候侯爷的时候不小心怠慢了,没关系,侯爷会一笑了之,可是慢待了旺财,侯爷就会大怒,处罚起人来毫不留情。
小丫是云烨最疼爱的妹子,闯了什么祸都不会受到责罚,唯独在用蜡烛烧了旺财尾巴的时候,云烨的脸黑了三天,从那以后,小丫再也不敢捉弄旺财了。
“你是谁,看得出来你不是一个普通人,我的客人很骄傲,但是他对你似乎充满了友善,你说你们是敌人,这可能么?”
“窦燕山以前是一位贵公子,现在跑到南诏来就是因为他的家被人给毁了,爷爷被吓死,父亲自杀,他的家人流落四方,有的为奴为婢,知不知道,我就是害得他家破人亡的罪魁祸首之一,所以我们之间没有可能和解,只会生死相搏。相信你也不会和他共处在一片蓝天之下,所以,我们是天然的盟友。”
探戈到底是做了好多年的女王,事情考虑的很周全,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