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的女人,方歌还会觉得她有可能是为了生活,但这个漂亮到了极点的女人却是那种两腿一张,什么男人都来之不拒的货色,她会为了生活犯难?
方歌不信,雷赤也不信。
“咦!”正琢磨着,方歌瞅着手里的照片拿的更近。
照片中的老板五大三粗的身材,一件大号体恤衫,一条马裤,脚上踩着一双拖鞋。而她身边的老板娘却是打扮的时尚开放,低胸裙直接拉到了****,脚上也是穿着一双银白色的高跟鞋。
而此时,方歌正盯着这个漂亮女人的胸口在看,同时,指着这个漂亮女人的胸口对雷赤说道:“雷哥,你看这里,好大!”
“是有点儿大,跟我们局……”雷赤瞅了眼也是同感,但话才说到一半,突然意识到了什么,立马板着脸说道:“你小子,年纪轻轻的不学好,以后想当个色狼啊!”
方歌顿时一脑门官司,揉了揉头说道:“雷哥,我是说她项链上的钻石好大!你自己想歪了还带诬赖别人的啊……”
愣了下,雷赤再仔细看了看照片,有些尴尬的说道:“那个,也许是假的,也许是她那些姘头送的。”
“不!”方歌摇了摇头,说:“第一,这条项链是欧美著名珠宝公司蒂芙尼生产的限量版《白色初恋》。而且,这款项链制工十分精密,仿制成本比买一条同款项链还高,加上钻石的镶嵌技术,更是让无数山寨厂家望而兴叹。还有,这条项链光原材料和制工的成本就起码在千万以上。
第二,你见过几个男人送一条价值千万的项链给一个姘头?即便有,又有那个女人敢和自己男人照相的时候带着姘头送的项链?所以,这条项链只有一个可能……”
“要么是饭店老板送的,要么是老板娘自己的。”雷赤毕竟干了十年刑警,方歌还没说完,他就猜到了方歌想说什么。
“嗯。”点了点头,方歌又说:“看样子,这两口子不简单,至少不是我们表面看上去开个小饭店那么简单。”
开个年收入不到十万的小饭店,但是饭店老板娘却戴着一条价值千万的项链,这要是还简单,那才是有鬼了。
“按理说,能买得起价值千万的项链,自是不缺钱,既然不缺钱还要在这大学附近开一个小饭店,应该是为了掩饰是什么。既然想掩饰,就应该低调点,但都选择了低调,为什么还要戴一条价值千万的项链那么招摇?”
方歌想不明白。他虽然聪明,知识点也很丰富,但经验这个东西对他来说却是硬伤。
当然,雷赤的经验自然是比他丰富太多了,稍微一琢磨,雷赤就说道:“这很正常,别说他们这周围附近的那些人,就连我看到这项链都下意识的认为是假的,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先入为主。
他们仅仅开一个小饭店,谁会相信这么一个老板娘会戴着一条价值千万的项链?而且,即便她自己跟别人说她的项链价值千万,相信的也几乎没有,你以为每个人都是你,稍微仔细看了两眼就能说出这项链的来历?”
不对,方歌觉得还是有些地方不对劲。
换位思考,如果他要选择低调的话,绝对会低调到底,不可能给自己留下任何有可能引起麻烦的地方,除非,有不得不……
不得不?方歌瞬间就明白了,站起来说道:“我知道了,老板娘一定是有不得不戴着这样一条价值千万的项链的理由。”
不得不戴着一条价值千万的项链的理由?
是什么理由能让选择了低调,遮掩锋芒的人不得不冒着暴露的风险也要这么做?
方歌和雷赤摇了摇头,很显然,这个答案暂时两人都想不到,也许,只有找到老板和老板娘中的一个人,才能得知了。
这个时候,两人也都知道了最开始那个问题的答案了。
老板娘为什么要跟着老板。
如果一个男人长得不帅又没才华,还能让一个女人执着的追随,要么是这个男人有权,要么是这个男人有钱。
答案很显然,这个看似平庸的老板,应该是一个身家丰厚的隐形富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