衙役们将刘实押到堂前,在他膝弯重重踢了一脚,厉声喝道:“跪下跪下!”
刘实扑通一声跪倒在地,眼中含泪,声音沙哑地喊了一声:“大人,小民冤枉!”
那县令看也不看他一眼,又说了一声:“让原告上堂。”
很快,一男一女两名四十多岁的人走进了公堂。
男的四十多岁,穿着一件酱紫色的茧绸棉袍,一看就是保养极好,养尊处优,女的则是一脸的刁钻相,穿金戴银,一股子俗气。
这两人就是刘实的岳父岳母。
一出来,人群中就开始出现了小声的议论,都是说这两人如何苛待赘婿,贪人钱财的种种恶行。
只是众人都将声音压得极低,生怕被大堂上的县令听到。
沈凝已经从小四的嘴里打听到这县令姓林,名方远,倒是姓的好,名字起的也好,只可惜他的为人既不方也不远。
单看他对原告和被告截然不同的态度,就可以基本断定这县令是个什么样的人了。
只是她还要再观察一下,看这林县令是不是真如自己所想那般不堪。
那林方远开始问案,却是一句也不问刘实,只是对刘实的岳父岳母象问了几句不痛不痒的话。
“吴山,你夫妇二人状告刘实身为赘婿,却反过来讹诈你们,可有证据?”林方远又问。
“回大人,小民的妻子可以作证。”刘实的岳父吴山回道。
“好,既然有人证,证据确凿,现在本官判定,刘实身为赘婿,不知感恩,不思孝敬,心怀不轨,讹诈良善,且又不知悔改,死不认罪,该当重责五十大板,然后发配充军。”那林方远一拍惊堂木,宣判道。
此言一出,满堂哗然。
刘实像是被雷劈了一样,整个人都呆了,他这个被告只喊了一句冤枉,什么话也没来得及为自己申辩,县令大人就判了自己有罪,而且还是这样重的刑罚。
他本来以为上了公堂就可以洗清自己的罪名,还自己一个清白,县令大人说不定还可以替自己将被岳父岳母偷走的银子归还自己,可没想到会是这样!
百姓们则是神情恻然,都向刘实投以同情的目光,摇头叹气。
他们见多了林知县断案,对这案子的判决已经不觉得有什么出奇,要是这林知县能为刘实翻案,那才真是见鬼了呢。
这林知县是个见钱眼开的主儿,这吴山夫妇定是送了他不少的好处,所以他才会半句话也不让刘实分辨。
看到这里,沈凝的心里已经跟明镜一样。
小四更是早就按捺不住心中的怒气,愤愤的握了握拳头:“这个该死的官儿,有他这样问案的吗?换了我去审案,也能比他审得更清楚明白。”
小如的小脸气得通红:“大小姐,这个官是个糊涂官儿。”
沈凝却摇摇头:“不,他可并不糊涂。”
像这种见钱眼开、唯利是图的人,怎么会糊涂呢?
只是他的眼里只认得银子,不认得公理正义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