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时分,李兵拿着皮尺走进路边的一户农家小院,院子很普通,典型的三合院设计,可因为受经济所累,所以只凑够了正房和西厢房,这样畸形的院子在本地那是比比皆是。
而这时,一个年约十**岁的女孩坐在院子中央,她有着一张精致绝伦的脸蛋,虽然衣着破旧,却难掩天生丽质。
这女孩名叫小锦,光外表来说,即便在这美人遍地的迎凤村,也是最闪亮的几颗星。
小锦虽然拥有令人嫉妒的姿色,却在几年前患上精神方面的疾病,一旦犯病就会处于懵懵懂懂的状态,在村里也饱受异样的眼光,自此后再没出过这个院子。
李兵因为家境的原因,觉得彼此是同病相怜,所以他从未当小锦是异类,所以两人得以交心,他想要开服装店,很大的原因就是想赚钱帮助治疗这女孩。
“妹子,吃饭了吗?”
李兵关心的询问,两人虽然没有什么血缘关系,却情同兄妹。
“没有,我妈准备带我到大医院再看看,但家里没钱,所以上山采~花去了。”
小锦回答道,迎凤村善产兰花,一年四季都会盛开,有几种颇为值钱,所以许多人会进山采兰花来卖了补贴家用。
“采~花”是每个男人所向往的职业,李兵也不例外,可惜他因为缺乏经验,每一次去都会空手而归,后来也就失去了兴趣,不过现在可不一样了,他成了训狗大师,而狗能在很远的地方闻出兰花的香气,所这简直就像给他量身打造的致富路一般。
李兵以前一直忙着训狗,现在时机成熟,准备明天就进山。
李兵将目光放到了旁边的一个盆子里,里面装满了一些破旧的布片,道:“前两天田姨让我来给你缝几件衣服,现在才抽出时间”。
田姨是小锦的母亲,名叫田玉。
“那就麻烦你了,哥哥!”
小锦很礼貌的答谢,在整个迎凤存,也只有她一个年轻女孩会对李兵如此客气。
“先给你量量尺寸。”
李兵拿着皮尺走了过去。
小锦小脸微红,但还是乖乖的站起来,娇躯紧绷着。
李兵轻车熟路的将皮尺轻轻搭在女孩那颇具规模的酥胸顶端,他自小生长在只有父亲的单亲家庭,衣裤都只能靠自己缝补,于是专程去请教过精通裁缝的奶奶,所以也算个业余的裁缝。
因为小锦的胸部太柔软,也至于尺子微微陷了进去,李兵双手忽然发抖起来,他活了这么二十多年,几时和年轻女孩如此亲密接触过。
李兵的针线活的确算是一门技术,但这并不代表他有机会对女人“动手动脚”,这社会除了条件极端困难的人家,谁会回收破布来制作衣服?实在不能穿了就扔了买新的,普通的缝缝补补,农村女人大多都会,也没有必要求他。
小锦也是个青涩的女孩,哪让人碰过自己的胸部,娇躯开始剧烈的颤抖起来,一张脸蛋更是滴出血来。
“你抖什么抖?”
李兵稍微定了定神,这才吩咐道,这抖着实在没法量。
小锦根本无法控制住自己的身体,小脑袋都卖进了胸口。
“小姑娘,就是脸皮太薄!以后交了男朋友,被他搂搂抱抱的,你该怎么办?”
李兵故作镇定的嘲讽道。
“什么脸皮薄?”
一个成熟的女声想起,小锦的母亲田玉回来了,她大概三十六七的样子,一头秀发简洁的盘在脑后,路出光洁的俏脸,香汗打湿了额前的几掠青丝,身材之丰~腴,仿佛要将那贴身的衣服撑爆开。
“小锦妹妹啊,我给她量尺寸,她抖得如打摆子一样。”
李兵揶揄的笑着。
“你再说我就不量了!”
小锦本就羞得无地自容,而眼前这家伙还要落井下石,这让她恼羞成怒了。
“呵呵!小兵,真是麻烦你了。”
田玉礼貌的道谢。
“没事,举手之劳。”
李兵笑着,开始将目光瞄向田玉背后的背篼,里面放了许多采挖的兰花,几乎都是淡粉色,两点金黄点缀其中,倒也醒目。
李兵是土生土长的迎凤村人士,对此自然很了解,那种粉色的名叫素心兰,市场价一到两元一颗,但因为太过普遍,所以经常卖不出去。
那种黄色的则叫金光兰,相对就稀少许多,每一颗价值二十五元左右,而且不愁销售。
迎凤村除了这两种兰花,还有一种极为稀少的“朱荷”,每一颗能值上千元,只是可惜太过难找,经常一个月也不见有人挖到。
“田姨,你今天运气不错啊。”
李兵感慨道,光那两颗金光兰就值五十元了。
“还可以吧,从早到晚,跑了十多个山头,弄得人精疲力尽了。”
田玉放下背篼,话是这么说,脸上却露出满足之色,以她以往的成绩,一天能猜到一颗金光兰那已经不错了。
李兵当然也知道田玉在谦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