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美高”这一城一地的得失之上。
在二十一世纪,在华夏的大地上,那位可以说,真正铸就了“电子商务”辉煌的马首富,在阿里巴巴考虑上市的时候,提出了“同股不同权”的要求。
通常公司的股权结构为一元制,也即所有股票都是同股同权、一股一票。
但在发达国家市场的二元制股权结构中,管理层试图以少量资本控制整个公司,故而将公司股票分高、低两种投票权。
低投票权由一般股东持有,1股只有1票甚至没有投票权,称为a类股。
作为补偿,高投票权的股票一般流通性较差,一旦流通出售,即从b类股转为a类股。
简而言之,就是投资者,只有分红利的权利,却没有干预公司如何运转的权利,只能够作为一个看客而已。
可惜,马首富与他的阿里巴巴,这一次却被香江的交易所给的拒绝了,理由是要“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两者“遗憾错过”。
最终,阿里巴巴“远走”海外。
所以,随着莫轩自己旗下的商业版图越来越大,在未来或多或少的,会遇到“阿里巴巴”式难题,这个时候,未雨绸缪的重要性,就体现出来了。
而李福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