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友是石匠,专门搞石雕,雕刻的各种石佛栩栩如生,把那些石佛做旧,就变成了“文物”,上一世纪末期好友犯案,坐了几天冤狱,听说省上文物专家也鉴定不出来那些石佛的真假,误认为好友倒贩文物。
前一个时期到好友那里串门,发现好友雕刻了许多石狮子。石狮子有大有小,形态各异,肯定销路颇佳,所以才不断生产。问及石狮子的造价,都是熟人,说话也没有什么隐晦,好友回答,现在采石、运输、雕刻、甚至打磨都已经实现了机械化,一对两吨以上的石狮子造价也就两万多元,一般私人不要那么大的石狮子,大的石狮子基本上都是法院、公安局等政府机关的门口才用。
石狮子是一种权威的象征,红楼梦里有一句名言,焦大喝醉酒时骂道:你们贾府只有门前的那两尊石狮子干净!可是好友接下来的一番话让我吃惊:这些石狮子卖给公家(相当于政府机关)按照人家的要求开票,一般一对(两只)十几二十万不等,但是我个人只能得到四万元左右。当时我只是把他当作耳边风,因为有些官员的隐形收入你根本无法查出,交易的双方都达成默契,政府的采购账单上反映不出来任何问题。
这几年因为有些债务纠纷,每年都到法院去几次,看到法院门口的石狮子也没有什么想法,那是中国人自己的传统。跟外国的法官头顶上那台天枰一样,石狮子也在监督法律公正。尽管老百姓有“狮子大张口”的歇后语,那是形容旧时衙门的官员向平头百姓索贿的一句口头禅。新社会、新国家,石狮子的功能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公元2015年的冬天,支海民在自己的百度网页上看到了洛川县人民法院发布的一份有关寇永珍跟支海民债务纠纷的判决文书,文书的主要内容是债主寇永珍宣布放弃支海民所欠债务余额,法院宣布终结执行。我当时深深地松了一口气,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可是2016年元月,法院有关办案人员又打电话过来,催我还款。我回答,法院已经发文,债主已经放弃债权,法院已经终结执行。办案人员佯装不知,要我把那文件复印一份带到法院。我以为发布到网上的文件不会有假,也就没有理睬。cad1();五一前儿子打电话过来,说有关办案人员找儿子谈话,让儿子催我还款。
法院自己发的文件,办案人员说不知道,有点匪夷所思。儿子要我过完五一去法院加以说明。儿子特意关照我不要跟办案人员发生任何争执。今天是5月2日,明天我就打算到法院去,为了防止发生任何不测,把以上文字暂时寄存到小说《寡妇村》里边。有什么后续结果,我将及时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