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喜欢在意的人原来是那样心肠歹毒的人,才会那么愤怒。”
莫赟城一怔,齐封的三两句话令他豁然开朗,好像一束明亮的灯光,穿进了他漆黑无比没有出路的心,他苦苦思索了一个晚上都走不出的迷宫死胡同,原来调头回到原点,答案却是如此简单。
喜欢她他不说话,静静地回想,他和她在晚会上第一次见面,那时他觉得她蛮清新的,也不怎么讨厌,只是自己以事业为重就回绝了金家的好意。后来发生的一切才真正让他从不怎么讨厌直接降为厌恶。天下间怎么会有这样的女人,得不到想要的东西就要死要活的?再后来他是被迫娶了她,但她婚后的各种行为更是令他厌恶至极。可,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又不怎么讨厌她了呢?偶尔,他还会有那么一小点的温暖和感动,有时连自己都搞不清楚,心头那种朦朦胧胧的感觉是什么。
”呵呵!”被点拨了的莫赟城自嘲似的笑开了。
”老大,我觉得大嫂的话也该听一听的。”齐封说,”大嫂不像是会推脱责任故意撒谎的人。丁凝,是有点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