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想过找个借口去派出所打探打探,但又忍住了。即便打探到什么又如何?她要是有时间、想来找自己那她会自己来的;她要是没时间、不想来的话,上赶着也没啥意思。另外像这种级别的案子,派出所基本没啥权利过问,他们也不会知道太多案情审理方面的事情,去了也是白去,啥也打听不到,还容易露出破绽。
倒是孟津那边应该知道一些情况,这个案子如果市局没有特别需要的话,说不定不会拿走,最终还会放到分局里来审理,他们只起到一个协调、协助的作用。
可是想了再想,洪涛也没去给孟津打电话,因为这不太符合自己以前的行事风格。对于一个不惹事就不联系的人,突然主动打电话,话里话外还很关心某个重大案件的审理情况,孟津肯定会起疑心的。别看他是个不咋地的警察,但他终归是警察,还是刑警,不咋地只是说他的人品,并不说明他在业务上也不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