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我第一个女朋友。”秦君回想到以前说过的话,他再次说道。
“哦!原来我们正在处朋友啊!”虽然失忆,但,明菲就是懂女朋友的意思。
殊不知,她理解的意思,与秦君所表达的意思,相差了十万八千里。
知道是自己男朋友后,明菲便没了顾忌,她问:“男朋友,你叫什么?”
“长青,百里长青。”秦君再次自我介绍。
“长青,这名字真好,字意永不衰败、万古长青。”明菲笑言。
秦君嘴角露出微笑。
这是第二次明菲这般评价他的名字。
“长青,你身上有药吗?止血药、消炎药什么的,我帮你上药。”明菲道,语气中有着轻松、自在,没了刚刚醒来的生份。
有些人,不论以哪种方式见面,都会很快变得相熟,仿佛认识了许久。
秦君摸向怀中,掏出了两个瓷瓶,他道:“大瓶是金疮药,小瓶是玉肤膏。”
“哦!”明菲接过,她想帮秦君上药,却发现自己手上很脏。
她道:“没法给你上药,手太脏,而且你背上伤口也不干净。你现在能走吗?咱们往前走走吧!说不定能找到出口,或者寻到地下水源,先清洗一番,再上药不迟。”
秦君轻点头,道:“可以。”说着,他便扶着墙壁,站起身。
明菲把金疮药收进自己内兜,连忙上前扶着他。
观她肢体动作,没有一点生份与违和,好像与他有肢体接触,本就是情理之中的事。
明菲抬眸,偷偷地观察这个站起来比她高出半个头的男子。
他若洗掉脸上的灰尘,应该会很好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