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州府出现被处理的县太爷比例高了,知州、知府当然难逃其咎,他们对治下官员的督察应该属于人浮于事,当然也不称职,升职不可能了,等着降级吧。
由于多出军情司的督察机制,导致各州府不敢懈怠,自查总在进行时,有了监管的权力真的被关到了制度的笼子里,这不仅仅是对老百姓的爱护,其实也是对官员的保护。
免得官员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欲壑难平,贪婪的手越伸越长,最后东窗事发落得个身首异处。
督察官员一定要常抓不懈,必须做到防患于未然,这是对所有官员负责也是对国家负责,反腐不靠运动靠法制才会警钟长鸣。
“南明”监督体系不断完善,带来了巨大好处,有能力的好官不会被埋没,混日子的庸官再也混不下去,贪官当然都进了矿区劳动改造。
相对公平的社会氛围已经慢慢的形成,老百姓再也不是沉默的羔羊,参政议政的热情高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