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价格可能才能邀请到俊秀,电信觉得不划算吧?再说了SK电信是韩国最大的通讯社,他们不愁用户,所以邀请他们六人代言只能说是锦上添花!
看着允儿的人形牌,俊秀嘀咕了一句:“我MV不能叫泰妍拍摄,难道还不能使用泰妍的照片吗?呵呵~~”
是的,和泰妍拍摄MV的话,可能会被‘说闲话’。但歌曲《眼、鼻、嘴》是一首悲伤的歌曲,是一首离别后的歌曲,那么使用泰妍的照片..应该没问题吧?
就算出了问题,那报道是不是会顺着歌词来写他们‘分手’呢?
俊秀打算一会儿打电话问问泰妍本人的意见,如果泰妍觉得没关系的话,那俊秀就大起胆子使用泰妍的照片了,免得金英敏在旁边嚣张的看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