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局氏部落(1 / 2)

盗墓之瞳 浮生世界 3813 字 2016-10-12

“小小危险。”我对她大喊道。

她离我有一段距离,就算我用最快的速度去救她,也来不及了。我想这次她一定死定了。因为她已经来不及躲避了。

本以为接下来我会看到令人揪心一幕,没想到阿尔玛的马刀刚刚碰触到龙小小的脖子,却停了下来,接着拿着马刀的那条胳膊被人从身后砍掉。

龙小小安然无恙。

阿尔玛哀嚎的捂着断臂,转向身后。局飞尘从他的身后冒了出来。原来关键的这一刀是局飞尘砍的。

这时龙小小也回过神来,开始杀向阿尔玛。

因为我和龙小小的奇袭,再加上与局飞尘相遇,阿尔玛方寸大乱,开始逃走。他一逃,他的手下也跟着逃了,黑虎军士气大落,溃不成军,青白军顺势杀敌无数,势不可挡。

阿尔玛狡诈无比,他一边逃,一边继续忽悠一些手下拼死抵抗,以保护他突围。他的一小部分死忠真的听令了,拼命的掩护他逃走。

最终他逃掉了,奔向草原的东方。

远远的望见,东方有一队人马与他相遇。那队人马应该就是耶夫。然后他带着那队人马转身继续向东方逃去,最后消失不见。

这一仗,除了阿尔玛逃掉,剩下的黑虎军被全歼,是一次重大的胜利。

“沈先生,真是感谢你的出手相助。刚才要不是你出手,我们不仅不能迅速的胜利,可能还要深陷危险之中,耶夫的援军差点就到了。”局飞尘拱手对我说道。

我淡淡笑道,“剿杀马贼,义不容辞。在草原上这是人人都应该做的事情。青白军侠义之师早就让我推崇备至。今天能帮到你们是我最想做的事情。”

局飞尘爽朗的笑道,“沈先生过誉了。上次见到你的时候,就觉得你不是一般人。你有我们局氏人一样的勇敢,而且武艺高强,是一个英雄。我们局氏人有恩必报,这次你救了我们,就是我的兄弟,走,跟我一起回部落喝酒。”

一旁的龙小小脸色涨红,嘟着嘴道,“你们光互相逢迎,怎么忘记我了。杀敌最勇敢的可是我,你怎么不感谢一下我呢?”

看到龙小小这个样子,局飞尘哈哈大笑起来,“嗯。非常感谢女侠。这位女侠是我见过最勇敢的女人。还没问尊姓大名?”

龙小小昂起头道,“龙小小。”

局飞尘勒紧了马绳,又是一笑,“沈先生请随我回部落,我们豪饮一场。”

我没有拒绝,因为局氏部落就在草原的南部。而我要找的最南端的大土包也应该就在他们的部落附近。

现在有机会直接去哪里了,何乐而不为,而且有了他们的照应,我行动更方便。

我们慢慢往南方走,马蹄发出哒哒的声音。

我们边走边聊,我问道,“局勇士,你们是草原族人为什么会有汉族的姓氏?而且这个汉族的姓氏据我所知百家姓中并没有。”

局飞尘淡淡的笑道,“这是祖先传下来的。具体原因我也不知道,可能我们的祖先与中原有一些关系吧。”

我叹道,“可能吧。自古以来,西域多次被中原统治过。有一些中原人因为战争的关系而移居到了西域。”

天色见黑的时候,我们来到了局氏部落。

这里有一座土山,土山下面有许多白色的帐篷。白色的帐篷聚集在一起被许多尖头的木棒围栏围了起来。

帐篷前面的空地上已经生起了篝火,篝火旁边坐了很多族人。

我们的马队进入了围栏,下了马,我就觉得这里的不寻常。

特别是眼前的这座土山。这座土山的所在位置,应该也就是北斗七星最南端的天枢了。这是不是最南的大土包,我还不能确定,要等明天出去再找找,确定一下。但我估计也**不离十了。

“沈先生,请随我进帐篷。”局飞尘将正在看着土山发愣的我拉走了。

我们进了最大的一顶帐篷中。

帐篷内有一块巨大的羊毛地毯,地毯上有彩色的花纹图案,图案有鸟兽虫鱼,非常漂亮。

我们在地毯上坐下,一个年轻的族人在我们面前铺开一个干净的白色餐布,然后一会儿上满了丰盛的饭菜。

我们头顶吊着一盏荧光灯,蓝白的灯光照射在白色餐布的食物上,食物变得金碧辉煌,光彩动人。

饭菜异常丰盛有,手抓羊肉,野鸡蛋饼,红烧野鸡,烤鱼,烤全羊,水煮牛肉,马奶,高粱酒。

这些饭菜让生活优越的龙小小都两眼放光,口水直流。因为味道实在太香了,光闻着味道,都忍不住想大吃特吃了。

坐在我对面的局飞尘一把拿起一瓶高粱酒,对我说道,“沈先生,这高粱酒估计你以前绝没喝过,它叫闷倒驴,烈性草原酒,难下咽但不上头,逢喝必醉,就算是一头驴也要醉倒。”

说着他往我的酒杯中倒了起来。

我在心里说道,“这么丰盛的饭菜,你们果然是衣食无忧啊。你们的钱到底是从哪里来的,做马贼,不打劫,不放牧。看来你们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