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声明以下叙述属实本人视角
事件很简单,状态不算严重,但因从未经历过,以及不懂相关法律,特此求助懂相关法律,以及身边有从事法律职业律师,或相关从业人员的书友告知。
事件过程:
当事人在上班行路过程中,遭遇一男子袭击空手,随即有男子上前自称男子陪护,称男子有精神病。
男子袭击当事人后,并未逃逸,并且无后续攻击迹象。矗立一边由男子上前交涉
当事人报警当事人未与男子发生肢体及口头冲突
男子电话联系男子家属,几分钟内家属赶至现场,系男子母亲及妹妹。
110将当事人带往临近派出所。
记录事件档案等流程略过……
本人我赶至派出所。
警务人员意见:先行就医男子以肢体,无预兆袭击当事人头部,导致当事人因晕眩坐倒。
就医:照,无明显颅内伤患,头部淤肿,头皮有血斑,头部有鹅蛋大肿块。
就医陪同人员男子母亲,认为无大碍,言语劝说无需住院就医,协商处理。
当事人受惊吓过重,言语失调,,本人我,陪同基于稳妥起见,要求先住院观察。
先采取针剂注射,消肿化瘀等治疗手段,注射过程中,当事人出现晕眩呕吐等症状,医生疑似脑震荡,程度未知。
至此,本人我返回派出所处理后续事宜。
现场人员:警务人员、、本人我
警务人员疑似派出所某领导
警务人员派出所临时工魏某
警务人员劝说本人我:
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方系精神病人警务人员声称无法拘留精神病人本人未见所谓精神病人病历。。
他们以对方系精神病人为由,声称无权利拘留、对方无刑事责任等等因素,欲劝解本人我私下和解。
虽然听说过“精神病人打人不犯法”,但因感觉警务人员、,在录口供前与事后本人安排当事人就医过程态度不一致,所以本人我并未同意警务人员、急于结案的意见。
麻注:个人怀疑本人携当事人就医过程中,当事人不在场,对方家属说好话或其它交易。
警务人员、原话:叫对方拿几百块给你喝汤营养费了事,对方特殊情况精神病人、条件困难精神病治疗7年,没钱,你敲诈不到对方的钱、反正你也闹不过对方我们没权利拘留对方、要是对方监护人,对方父母不管,你也没辙、不如通过他们警务人员、协商私了……等等
本人怀疑警务人员、态度异常,并未同意,执意先行就医。
至此,乃事件大致经过,经询问友人,得知警务人员、急于结案所说不符精神病人无刑事责任,但有民事责任,并与监护人关联。
目前,当事人就医中,医生意见先行观察。
1:因当事人就医过程中呕吐,初步判断为脑震荡,医生意见为症状大约会维持9天左右。
2:当事人因此事,初步向工作单位请假10天。
以上!
虽然事情并不算十分严重当事人恢复状态还算良好,但想咨询一下,事后应该如何处理涉及赔偿、以及官司等
对方家属态度较为恶劣初次接触,表示扔几百块你们了事,你们还打算讹诈我们不成?又没死!
麻注:我就奇怪了,塌么的俺们是受害人吧?难道被打了是俺们活该?
所以,虽然事情不大,人无大碍,但心中非常不爽,如通过法律途径,应如何操作?
甚至于,本人质询警务人员、时,曾开玩笑的道:现在打人的都这么嚣张了?还有没有王法了?警务人员答:嘿!就这么嚣张,你还不知道吧?他家里要
要是不管,你人财两失,不如拿几百块买点汤喝,补补身体!
麻注:希望本人不是在黑河蟹大神……
至此,在线等,希望有懂得相关条例的朋友回复一下,以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