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约,如果在选秀中胜出,然后公司对她们进行包装,给她们机会进入娱乐圈。那她们这些主播签订的合同是不是还需要再和公司重新签订一份?”
陈雲解释道:“这是自然的!主播是主播,艺人是艺人,签订的合同自然不能一样!公司既然打算将她们带进娱乐圈,肯定就会用娱乐圈新人的待遇重新签下她们!虽然我清楚这些合约里的具体内容,但任何一家经济公司,肯定都会有类似的新人合同。
或许我们认为这些合同存在着一些不公平,但你不要忘记,就算这些主播在受欢迎,她们也只是网红而已!在娱乐圈,她们都是新人,是小学生,自然也得按照娱乐圈的规矩重新签订合同!”
吴若楠说:“我知道这件事情无可厚非!可公司的资源不能白白浪费,一旦她们在选秀过后不选择跟公司签约,而是跳槽到其他经济公司呢?”
陈雲笑道:“所以应该在选秀时,让她们签署一份保障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