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都没想到光头会突然出手,中年人大喝一声:“开枪!”
砰砰砰……
枪声四起。
鲍利斯四人对枪声不关注,他们一个个的都舔着嘴唇看着脖子冒血的男警。
“太他娘的可惜了啊。”胖子叫道。
“这是浪费!”鲍利斯喘着粗气,愤愤不平。
“浪费是可耻的!”高大男人道。
“光头真是……不好相处啊。”女人说道。
反观光头,他已经不在原来的地方了,他来到了房间的另一边,他的手掐着一名男警的脖子。
“放开他!”中年人大吼。
其实,他心里乱糟糟的,今晚到底怎么回事?
那边有个圣地来的,这里……这个光头竟然速度这么快。
但是,中年人知道,圣地来的人不会吃尸体。
那么,他们是……
“火药味让我厌恶。”
光头终于开口说了第一句话。
“记得从一百年前,我就很不喜欢火药的味道。”
“再往后推一百年,我被火药炸伤,那件事好像是根源。”
“不过好像又不是。”
光头摇着头,道:“时间太久远,远到我都记不清楚,反正,就是不喜欢火药味就是了。”
所有的制服朋友都恐惧了,如果这人不是脑子有问题的话,他的意思他至少活了……两百年。
什么东西能活两百年还看着这么年轻……
“我们是血族,是高贵的血族,又是血族中最高贵的美食家,我们需要血。”
鲍利斯眼看着那个男警的血流干净,他实在受不了了,“光头,我们需要血!”
“patty开始。”
光头说了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