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待着,那边老侧妃这边的婆子已经将几种药摆在了桌上。
敬田伯一家子真真的大惊失色!
他们很清楚,这不是小事。这不是娘们想怀不想怀孩子的事,这是断人子嗣的事情!这种事情是违反律法的!断人子嗣,这是大罪!
大周朝为了鼓励百姓们多生孩子,是有很多律法规定的,例如,娶得正妻三年不生,便可以休妻,这是在休妻的七出律法中的一条。另外即便是平头百姓,若是到了四十岁还没有子嗣,便可以纳妾。
断人子嗣,绝人血脉,若是被人拿住,律法规定是可以直接打死的。
妾是主家的财产,主家的主母也是可以随便变卖或者刑杖的,但是只有一种情况下不行,就是这个妾怀着男主子的孩子的时候。妾怀了身孕,就是主母也不能随便的处置。反过来主母若是这个时候处置了妾,只要是男主人去衙门告,就可以休妻。
所以说对这个,大家都是非常非常忌讳的。
谁也不会不注重子嗣,这是千百年来传下来的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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