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一个清幽的地方,那要么,得有权,要么,得有钱。
正好,在玉绯烟五人组里,作为阴山公世子的薛蔷就是那个既有钱,又有权的人。于是,他们顺理成章地的住进了即便有钱人砸重金都进不去的地方。
“罗刹,你喜欢这里吗?”
自从和玉绯烟熟悉之后,薛蔷也不再客气地叫她“罗刹姑娘”,而是直接叫她的名字。
“很安静,我很喜欢。谢谢!”
玉绯烟对门外的那一株红梅非常喜欢。
“不,不客气!哈哈——”
即便和玉绯烟拉近距离很多,可是在单独面对她的时候,薛蔷还是忍不住脸红。
“对了,罗刹,明天就是花朝节。我这是第一次来归于,你要不要……和我出去转转?听说这里的花朝节很有意思!”
说完,薛蔷期盼地看着玉绯烟。
自从凤鸣镇之后,她再次戴上了面纱,遮住了自己的容颜。
可即便如此,在凤鸣镇,薛蔷还是再一次见到了玉绯烟的真容,即便那时候她脸上有血污,但这一点儿都没有损坏她绝美的容颜,反而为她更增添了一份独特的气质。
罗刹比上次见面,更美了呢!
花朝节?
玉绯烟对这里的节日不太熟悉,不过,对薛蔷逛街的提议,她还是非常赞同。
莲瑾说了,玉绯烟在这里会遇到她的大哥和三叔,如果整日都闷在屋子里,哪里有机会遇见他们呢!
想了想,玉绯烟点头答应了薛蔷的邀请。
“姐,她答应我了!”
薛蔷第一时间冲到薛子怡的房间,幸福的开始冒着粉色的小泡泡,“她答应和我一起逛街,我真是太幸福了!”
薛子怡现在已经对薛蔷的行为产生免疫力了,无论她怎么劝说,薛蔷都一个心放在了玉绯烟的身上。
即便薛蔷吓唬薛蔷,会写信告诉父亲。
可是真的看到弟弟脸上的幸福笑容后,她又忍了下来。
她已经,很久很久,都没有看到这么纯粹的笑容出现在薛蔷脸上了!
阴山公世子,说着好听,其实薛蔷从小打大,遭遇了无数次的暗算。
在阴山公府没有男丁的时候,那些府里的女人们,绞尽脑汁都想生出儿子。在他们母亲生下薛蔷后,又绞尽脑汁暗算他。
即便有祖父和父亲的照看,最后还是被人得手。虽然对方是要毒害薛蔷,可最后是他的好友误食了糕点,替他而死。
那一次,父亲终于狠下心来,不但杀了下毒的宠妾,还把其他妾室都送了出去。
可是这事后的弥补,已经晚了。
似乎就是从那时候开始,薛蔷就是一副玩世不恭的模样,仿佛什么都无所谓,对什么都不在意,更不把人和事放在心上。
这是这么多年来,薛蔷第一次有了另外一种情绪,薛子怡悲喜交加,不知道如何是好。
如果可以,薛子怡真心希望弟弟能悬崖勒马!
总比一腔热情,最后付之东流要好!
薛蔷兴致勃勃地准备着他和玉绯烟两个人的花朝节,他甚至做了规划,先去吃饭,然后逛庙会,小女生应该喜欢可爱的小玩意,那么,他送她一只小兔子的灯笼,可好?
还是……送她面人,让人捏一个她,再捏一个他呢?
可是等到了约定的时间,薛蔷来到门口,看到站在面前的莲瑾、墨殇、薛子怡、憨子,他彻底傻了眼。
为什么?
说好的两个人过节呢?
谁能告诉我,为什么莲瑾和墨殇会在这里?
姐,你是我亲姐吗?
我追女生,你凑什么热闹?
还有那头可恶的大狗,它怎么也在!
看到憨子那副“小子,我知道你的小秘密”的表情,薛蔷瞬间头大。
明明是一只狗,为什么非要露出人的表情,真是很欠揍,有木有!
“今天是花朝节,我长这么大,从来没有见过花朝节,也不知道过节的时候外面是什么样子,所以不好意思,我第一次出门,要麻烦你了!”
莲瑾谦和地说道。
他的说辞很有说服力,一个长年累月住在一个地方,从不曾踏出莲府半步的人,想看热闹也很正常!
薛蔷这么一想,便不再那么排斥了。
毕竟,他比莲瑾要幸运多了,至少他有健康的身体,能四处游玩。虽然他腿伤了之后,直到现在走路还不是很利索,但是,和莲瑾相比,他已经很幸福了。
既然莲瑾能加入,那么墨殇,从来都是和莲瑾形影不离,保护着他的安全,更是不能把墨殇踢出去。
这两个人,薛蔷认了。
“蔷儿,你总不能让姐姐一个人去过节吧?万一遇到危险怎么办!”知道薛蔷不开心,薛子怡笑眯眯地说道,“外面的坏人很多哦!”
薛子怡的理由也很充分,在加上她是一等一的美女,归于城里龙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