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神到处,一个光头癞脸的混蛋在不停的对蔡秋葵说话,介绍菜目,并以此吸引注意力,另一位贼头贼脑的则借助大号记事本的遮挡,从袖口拿出一个大镊子,往蔡秋葵的衣服口袋上伸去,已经把她的钱包夹出了半个。
眼看着如此混蛋的伙计和混蛋的行为,我顿时火冒三丈。
这“一尸猴”已经死到家了,连伙计都干这种狼狈为奸的龌龊事,我没法想象他的经营能好到那里去。
怪不得没一个人。
见状,我想当然的以为,当伙计的这样,咱做食客的看见,自然要替老板好好管教管教。要让他们知道坐伙计的“规矩”。
但,我没有急着出手。
因为我知道,这个社会什么事都不好办,要想捉人,就必须捉“脏”。
忍着愤怒,我自己眼看着那光头把蔡秋葵的钱包掏出来,送进自己衣兜,随后又伸手,用镊子拿了手机。
镊子夹拿光滑的手机,也算是高难度的动作,而这个伙计夹住了就纹丝不动,看来也是个惯犯。
至此我本来已经做实了这光头偷窃的举动,可以抓人,但转念一想,还是等着他吧蔡秋葵的手机偷到手在说。
毕竟,一个手机好几千块钱呢,丫多拿点东西,偷窃的罪名就重一份,每重一份,我就能让这个不长眼的光头小子多关几个月,让兔崽子在警察叔叔那里多学习学习。
这可不是勾陷他,而是……帮助他改邪归正呀!
因此,我在他偷完手机之后,依旧没有立刻动,而是继续等着,看这个家伙又用镊子偷出蔡秋葵宽袄大兜中的车钥匙,工作中证,补妆粉,项链,还有……卫生巾。
卫生巾?!
当那个小混蛋把卫生巾也从蔡秋葵兜里掏出来的时候,我他(和谐)妈再也看不下去了。
丫连女人的那玩意也不放过,还是不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