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这本书的人都是喜欢奥特曼的,那么从初代到欧布,我没看到过一个对人类出手的奥特曼。我还记得小梦曾经被那个记者打,被出卖,可是他在那个记者遇到危险的时候也没有见死不救,很圣母吧,然而这就是奥特曼。我很喜欢艾斯说过的话:不放弃那份感情,纵然它被背叛千百回,我也一直是按照这个奥特曼信条来写这本小说的。
奥特曼一族得到了强大的力量并没有用这股力量统治宇宙而是去守护弱小,这就是奥特曼的伟大之处,也是为什么称为英雄的原因。
写成为奥特曼后,在各个世界各种装逼各种爽,收各种女主,这种披着奥特曼皮的都市后宫文,我会写,这么写的话恐怕比现在写的要赚钱。我现在写的是什么,就一个女主;各个世界里面的主角,并没有对星夜顶礼膜拜;人类高层也不是各种跪舔各种崇拜,看着一点都不爽,可以说具备了扑街的各种特质,当然这本书确实也扑成狗了。
我写这本书初衷就是喜欢奥特曼才写的,所以后面也不会改变这种写作风格,扑就扑吧,反正已经没有继续往下扑的空间了。披着奥特曼皮的都市后宫文其实很多,想看这种都市后宫文可以去那里,相信看的比我写的爽。
最后,并不是抱怨什么的,而是说一下写这本书的初衷,和这本书的风格,继续码字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