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但也仅此而已,到此止步。根本没指望学到百分之百。
他虽自信,但这点自知之明,还是有的。
二人都是爱酒之人,接下来自然是“五魁首哥俩好”,不醉不归的趋势。
酒过三巡,李寻欢方才缓缓道:“兄,你学究天人,年纪轻轻,武功便已登峰造极≥然是大侠沈浪在此年纪,也不如你。可上官金虹成名二十余年,一对‘母龙凤环’更是出神入化。”
“你有信心赢他?”
锋摇了摇头,笑道:“没。但就是要比。”
李寻欢定定看着锋,似想起什么,笑了起来,道:“不错。朝闻道,夕可死。”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道,在追逐自己“道”的过程,有时,是需要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是需要破釜沉舟的。
还有一点,锋没说,但李寻欢却知道。
锋杀了上官飞,就算锋不去找上官金虹,上官金虹也会来找锋。那时天时、地利、人和,皆在上官金虹那边,锋必败无疑。
金钱帮势力遍布全国,却也未必一定能找到锋,但倘若找到了呢?再说,躲猫猫也非锋风格。
既如此,他索性挑上洞庭湖,一个谁的主场也不是,山清水秀之地。
正说话间,轰隆轰隆,整个醉仙居,忽然剧烈摇晃起来。
锋一愣,眉头旋即皱了起来。
尼玛……最最不想遇到的,偏偏还是遇到了。
难道这他娘就是传说……所谓“宿命般的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