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乱如喜鹊窝的男人,锋认识这个男人。
阿飞!
李寻欢有难,无论遇到什么事,阿飞肯定会去的。
锋追踪技术一般,但轻功却不错,非但不错,简直可以说的绝妙。
阿飞生于森林,长于森林,最擅长的便是追踪。
一个打猎为生的人,倘若连追踪都不过关,他又怎能生存下去?
但很可惜,两年的颓废时光,夜夜被林仙儿灌迷汤,他反应已迟钝了许多。再加上昨日所受打击,他反应更迟钝了。
荆无命当然发现了阿飞,阿飞却不知道自己已被发现。
阿飞已经迟钝不少,当然没有发现锋。
锋既然跟在阿飞身后,荆无命又自觉自己发现了阿飞,便以为发现了所有危险,警惕性自然下降。他自然也不可能发现锋。
另类的“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很有趣的循环。
兜了几个圈,换了三次车,又转了几个弯,竟又重新回到了市,终于在一条幽静长街停下。
这条长街上,只有七户人家,位置绝佳,建筑更是上乘。
这七户人家,不是王侯贵族,就是当朝大员。
就算是锋,也不得不佩服,龙啸云这孙旁的不行,藏人倒真有一手,脑倒也当真好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