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权者和麾下的既得利益集团的矛盾,对于任何一个封建势力来说,这都是一个很大的问题,而且是一个不容忽视,有的时候会致命的矛盾。
这个问题一旦当权者解决不好,轻者会影响掌权者的利益,造成整个政权的不稳定,局势的日趋复杂化。重者甚至是会影响到掌权者整个家族的存续,历史上朝代更替,政权灭亡的时候,统治者的家族能够善终的又有几个?
就是为了平衡自己的家族和下面所有的家臣、豪族、国人的矛盾,黑田职高决定为了领内的稳定,暂时不能大改,只是提出了类似御一门和大佬制度改革的想法,目前却不去执行。作为一个来自现代的人,黑田职高知道,步子迈得太大的结果就是,容易扯到蛋。
类似御一门和大佬制度改革的想法,也就是黑田职高之前和毛利元就提到过的,会设立大老、中老、宿老这样的不同级别的家老,来替代之前的简单的家老制度。在历史上,黑田家在肥前比较稳定了之后,也是使用的这样的制度,黑田职高只是提前提出来了而已。
目前黑田家大老暂时是小寺高久、井手友氏、松井重孝三家一门众家族,中老是小寺氏职、母里小兵卫、毛利辉元,宿老是安藤守就和三木通秋,之后如果有适合的家族,会按照其功绩,慢慢的填充到黑田家的通知核心之中。
上面提到过的御一门的制度,则会在比较靠后的时候提出来,那个时候黑田家必须已经确定对天下的压制,否则过早地提出来,还是不利于黑田家的稳定。
黑田家还需要更改法律制度,之前黑田家的法度确实是有,但是仅仅是三十多条法度,其中还有近二十条是涵盖本家本丸治理、武士忠诚控制这样的法规,对于百姓生活的法律,却少有法律制约,这实际上是很不合适的。
因为民法本来就是法律制度之中很重要的一部分,而民法所涉及的事务,也是法律行为之中最多,最需要关注的部分。如果黑田家能够不断的关注民法方面的范畴,不断地添加相关的各种法律条例,来规范领内百姓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保证领民的大部分活动中的正当权益,在法律范围内都可以得到保证。
相对民法,刑法范畴在黑田家的法度之中,之前几乎是更加的没有提及,几条重罪还是黑田职高之后力主加上去的,黑田职高也在考虑是否继续添加。
黑田职高准备使用乱世用重典的方法,而不是怀柔的政策,这是符合现在所处的历史环境的。比如人贩子这种,是必须用死刑的,而且还必须用严酷的死刑,比如分尸。
还有需要改革的一项就是黑田家的军制,黑田家的军制改革,可不像明朝的,明朝军制是有明确的祖训不允许更改的,所以戚继光想要更改军制的时候,遇到了前所未有的阻力。但是黑田家则不同,因为算起来目前的黑田家,其实除了本领的直辖军队和几个军团的建制之外,可以说是完全没有军制的。
黑田家本家还好说,打仗的时候直接在军营里面,把常备士卒拉出去就可以了,指哪打哪,服从命令。黑田家的各个军团,还有着为数不少的半常备士卒和农兵的存在,出阵之前还需要紧急的进行集结,这就很容易被敌方知晓。
这也就是黑田家,如果是在别的大名家,先要在领内发出集结的命令,之后各个家臣、豪族、国人、地头地侍开始召集农兵,在某个指定的地方集结,极为消耗时间,也很荣贻误战机。
比如织田家就因为高山氏宗的提示,在很久之前就意识到了这一点,织田家之所以能够在上洛的过程之中,一路上顺风顺水,和织田家自己的一万常备士卒是分不开关系的,他们的强大战斗力,是织田家一路横推的保证。
就打个比方,之前小寺氏职和一向宗的战斗,也就是一向宗之人不懂得情报的重要性,或者说虽然派出了奸细,但是派出的确实当地的百姓,百姓是很容易被同心众的各种手段欺骗的,所以最后传递的是错误的信息。如果当时小寺氏职面对的是其他的大名家,比如说旁边的松永久秀,只要稍微注意一些,都绝对不会直接自己大摇大摆的走进包围圈。
而在同时进行的另一场战争之中,黑田家的两千直属部队,在真田昌幸的带领之下,从离开黑田家本领到出现在出云国三河山城外面的尼子家的大营,整个过程就像是消失了一般,而竹中重治带领的四千人的队伍也是一样。这就是职业军人,给黑田家请报战上带来的好处。
黑田职高准备先对黑田家本家的军势进行改革,参考古代和后世的军制,黑田职高初步决定将士卒五人分为一伍,正好可以组成一个五人的小梅花阵,伍将成为军队的最基础的单位。五人之中设一伍长,相当于上等兵,一般由勇猛之人或者能够服众的老兵担任。剩下的四人也必须要有排序,每伍五人都有从伍长到第五人的明确顺序。
四伍为一队,队正由第一伍伍长兼任,不另设队正。战时如果队正战死,第二伍伍长自动顶上,以此类推,直到伍长死光,第一伍的赤真贤自动补上,再依次是第二伍的赤真贤,最后按照顺序,直到整个队伍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