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鬼是这世界的过客,应该要尊敬你们人类和古老种族。”
罗杰特:“尊敬?那意思是别把我们当牲口像食物一样杀来吃吗?”
雷吉斯:“没错。这正是我把那枚戒指给蒂拉芙的原因,好提醒他我那位老友支持的理念。”
罗杰特:“你不能直接召唤蒂拉芙吗?你们都是高阶吸血鬼,肯定有办法的...”
雷吉斯:“要我老实说的话,的确是有个办法。但是,相信我,我们最好连考虑都别考虑。那是逼不得已才能使用的办法。”
罗杰特:“逼不得已?为什么?”
雷吉斯:“哎,有个生物可以召唤蒂拉芙出来。他有权力,甚至有能力,强迫他在指定地点露面。但是光是跟这个生物接触,就跟自愿在滚烫的火山口上走单索没什么区别。对我危险,对你也危险,我不愿意冒这个风险。拜托你,照我的办法做吧,又快又轻松多了。”
罗杰特:“科文奈莉花了半辈子证明他的理论。我猜做一剂共鸣之水肯定不容易。”
雷吉斯:“你猜得没错。除了蒂拉芙的身体组织之外,我们还需要强烈的枕叶刺激剂,也就是提升视觉的魔药。有几个原料可以选择,可是不幸地全都很稀有...”
罗杰特:“有麻料腺体,但最近的也要去维吉玛找。斑纹妖鬼的唾液也可以,但是它们已经绝迹一世纪了。也可以用地精的眼睛,但是它们是类人生物,我可不想把它们的眼睛挖出来...”
雷吉斯:“嗯...既然我们没时间拖拖拉拉,请允许我向外求助。”
雷吉斯和罗杰特向外走去。他们把那只手留在了墓室里。唐屠回头看了一眼,似乎看到那只手的手指突然动了几下。
雷吉斯来到外面的公墓里。这里已经废弃了,墓碑横七竖八。雷吉斯放飞了一只乌鸦,然后一群乌鸦拍着翅膀飞走了。
雷吉斯:“乌鸦在这里很常见。它们是很聪明的鸟类。我请它带弟兄去找你提到的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