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十来米的时候,他会停下来,看看祖上传下来的四进院落,经历数百年,这些经历飘摇风雨的宅子又在自己手里重新焕发新生。
进院子的时候,他看到木荆还在站在原地,点了点头:“老林的鹦鹉是你毒哑的?”
木荆低眉顺目:“是。那鸟儿太聒噪。”
汤林阳笑着摇了摇头:“就是会说‘贪官’两个字的鹦鹉而已,既然都下毒了,那便干脆毒死罢了。”
木荆忙道:“我今晚再去……”
汤林阳摇头轻笑:“一只鸟而已,无需再去爬那二十层楼。不过阿力的下落,你要抓紧了,他手里有证据。”老人的脸色说变就变,刚刚还如沐春风般,此刻却面若寒霜,“一定要把他手里的证据一起拿回来。”
“是!”木荆如木偶一般,机械地回答道。
“还有个人,你马上要去处理了,本来还想留她一命的,现在看来,当初还是过于妇人之仁了。”将鸟笼挂在屋檐下,踏入二进院前,老人突然停下步伐,回头看了木荆一眼,“我知道不忍心对一个女人下手,只是如今是非常时期,我能信任的只有你了。另外,那些事情,暂时也先停一停,过了这个风头浪尖再说吧!”说完,老人便头也不回地进了二进院。
几片落叶从头顶的树上飘落,滑过的肩头,滑过他的雪地迷彩,落在那乒乓菊间。他望一眼天空,有些伤感。杀过很多人,处理过很多龌龊,但他有一个原则——不杀女人。
只是,他的这点可怜可笑的原则,在老人的眼里,连屁都不是。
他看了一眼走进二进院落的背影,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个曾经在他眼中顶天立地的人也开始佝偻着身子了。
他叹了口气,命是别人的,脏了,还他便是。
踏着处处落叶翻飞的秋色,他开着那辆宝马X5在城里兜了无数个圈。这座城市的路,他早已经烂熟于胸,直到华灯初上,城市里到处亮起霓虹灯,他来到一处写字楼前。
他曾在这里蹲守了三个月,只为了监视一个在写字楼里工作的女子。
抛开一切立场不谈,这是一个苦命的女子,原本在浙北算得家世显赫,贫困和坎坷这样的词离她十万八千里,可是曾经的辉煌,在一夜之间分崩离析,她也不得不到这写字楼里,用劳动换取原先不屑一顾的报酬。
他知道,这女子去过京城,她要伸冤,可是一次又一次被人带回浙北,直到她唯一的弟弟也双腿折断卧床不起,她才终于放弃了一次比一次艰难的京城之行。
认命。
哀大莫过于心死,心死莫过于一笑。
仍活在这世界的,不过一具皮囊,一具行尸走肉。
从那时候开始,他没事便在这写字楼下远远地看着她,他觉得她和自己很像,至少都是一具没有灵魂的躯壳。
他看了看手表,这个时间,应该是那女子马上下班的时刻。果然,写字楼的台阶上准时出现了那个急匆匆赶向地铁站的女子。
那是一个略施粉黛的年轻姑娘,二十来岁,扎着马尾辫,职业装,下了台阶,她从包里取出一双平底鞋,将脚上的高跟换下来放进包里——她要以最快的速度赶回去帮弟弟翻身,因为家中只剩下自己和弟弟,其余的,死的死,进监狱的进监狱。
这是一个不公的世道,至少她是这么觉得的。但她已经没有那么时间和精力来思考人生的不公,因为要赚钱养活自己和弟弟,她连睡觉每天都只能睡四个小时,哪有什么精力去思考这个世道到底如何了。
她并没有注意,走进地铁站的时候,一个一身雪地迷彩色的男子,也沿阶而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