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之色。
杨逸风的眼光不由自主地朝着墙上的那个已经是干枯的野猪头望去,似乎是很感兴趣。
“老爷子,墙上的野猪头是你打猎得来的?”
杨逸风随口问了一句。
“是啊,差不多也有五十多年了。当时我是和我的父亲一起到北包山打猎,看到了这么一个足足有二三百斤重的大野猪……”
谈起当年的往事,刘老头那是口若悬河,滔滔不绝,两眼放光。
“看来老爷子对这北包山是相当的熟悉啊。”
杨逸风端起茶杯抿了一小口,有心无心地问道。
“是啊,我们以前可都是住在山脚的村子。山上的野猪、山鸡还有野兔那是相当的多啊。只要打猎技术好,我们可是天天都有肉吃。”
刘老头激动地说道。
“在以前的那个年代有肉吃可不简单。”
“是啊,别人当时可都羡慕我们家。”
杨逸风和刘老头你一言我一句,满满地热络了起来。
“可惜后来因为环境的变化,现在就是连野兔和野鸡都难打到了。”
说到这里,刘老头叹息了一声。
“老爷子,你头上的纱布是怎么回事?不会是打猎受的伤吧。”
叶紫潼惊奇地问道。
她可是一直都在大城市生活,对刘老头讲的这些,她是相当的好奇,感觉很有意思。
“别提了,老爷子上次为了打猎,头都磕破了。不过现在恢复的差不多了。”
刘海洋无奈地说道。
刘老头有时候喜欢进山打猎,别人怎么劝都不听。
“我这个身子骨,打猎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刘老头拍着胸脯说道,明显是不服老。
“那你为何把头磕破了?”
刘海洋的责备中带着关心之意。